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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萬“鉑金”被快遞弄丟 只保價千元損失誰來擔?

2011-4-25 14:1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從長沙發往深圳的包裹,投遞過程中不翼而飛了,包裹主人丁先生急壞了,“包裹里可都是黃金飾品啊,價值至少40萬。”丁先生是在順豐速運辦理的業務,當時只為包裹保價1000元,現在找到快遞公司賠付時,對方告知只會按照保價金額進行賠償。無奈之下,他向本報打來了求助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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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鉑金”貨弄丟了

    丁先生是從事金銀回收業務的,專為廣東一些金銀飾品公司供貨,由于快遞成本低,近4年來他都是委托快遞公司向公司供貨,“按規定,快遞公司是不允許收寄貴重物品的,但順豐速運業務員上門收件時并沒有拒絕,大家已心照不宣了。”丁先生聲稱,此次包裹里裝的是回收的舊首飾,其中有750克鉑金及150克18k黃金,市場價值至少有40萬,“當時業務員還善意提醒我在商品名稱一欄最好寫成‘工藝品’。”丁先生說,包裹4月7日發出后,到現在公司還未收到貨,在順豐速運網站查詢發現,投遞記錄顯示,包裹第二天就已到快遞公司深圳倉庫,但始終沒有業務員接單,貨物也去向不明。

    公司稱已介入調查

    記者隨后輾轉聯系上順豐速運湖南區總經理劉國華,劉國華表示,目前公司已全面介入調查此事。

    “我們是明確禁止收寄2萬元以上高價值貨物的。”劉國華否認了“業務員知曉丁先生所寄為金銀首飾”這一情況,他表示,如果是顧客刻意隱瞞貨物的實際價值,一旦出現損傷或丟失的情況,公司原則上只會按照保價金額進行賠付。但如果客戶確實損失重大,且公司存在明顯過失的話,公司會根據責任比例,并對顧客利益有所傾斜地進行賠付。

    劉國華向記者表態,公司會和當事人進一步協商,將拿出一個讓當事人滿意的賠付方案。

    快遞賠付標準有點亂

    記者隨后以客戶的身份采訪了幾家快遞公司,發現各快遞公司的服務價格和賠付標準大不一樣,而對丟失物品沒有保價且無法“定價”的賠償甚至有點亂。申通快遞工作人員介紹,如果不保值貨物一旦丟失,對于可估價的最高賠償額不超過500元,無法估價的就只能按5倍郵資賠償。

    “目前的《郵政法》,只適用于國家郵政部門,對其他經營性質的快遞公司,幾乎沒約束力。”湖南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工作人員涂強輝表示,對快遞行業糾紛,主要還得靠顧客自己慎重選擇,并仔細閱讀運單背面的賠付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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