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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港協作:全新模式企業稱快

2010-5-29 0:4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多港分卸”模式已推廣到江海糧油等相關大型企業,以及舟山、北侖、日照和連云港(6.18,0.00,0.00%)4個省內外港口—— 
  多港協作:全新模式企業稱快
  □樊惠良 朱永平 肖 光 施向軍
   



  繁忙的海力碼頭
   



  張家港口岸倉儲群
  “為了幫助企業發展,張家港檢驗檢疫局推出‘檢港同行’主題活動,幫助我們提升產品質量,特別是‘多港協作’監管模式,使我們企業享受到了實實在在的好處,每年僅為我們東海糧油一家企業就挽回損失1000萬元。”全球最大的綜合糧油食品加工基地之一———中糧東海(張家港)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付中水由衷地說。今年1~4月,張家港口岸共多港分卸大豆、煤和鐵礦等貨物242萬噸,涉及貨值近5億美元,在其他口岸減載貨物130多萬噸。
  改進模式 強化監管
  “我們提前介入,主動與企業溝通,在模式的改進上進行‘一對一’的幫助指導。”
  中糧東海(張家港)有限公司每年進口大豆200多萬噸,受長江口航道水深的限制,凡吃水超過10.8米的船舶,必需減載掉1~2萬噸貨物、降低吃水后才能進入長江。減載作業時受客觀條件限制,只能采取水尺計重。按照國際慣例,水尺計重的允許誤差為5‰,遠不如衡器計重的允許誤差2‰。水尺計重時短少5‰以內一般不作短重處理,況且保險公司規定進口大豆的免賠率為2.5‰。為加強監管、維護企業利益,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多次赴企業和寧波、舟山等相關檢驗檢疫局調研,開展技術交流、業務研討,最終達成共識,把進口減載大豆計重模式由傳統的減載口岸、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分別作水尺計重模式,改為減載口岸作監視卸載和封艙,張家港口岸負責全部大豆衡器計重的新模式,兩地檢驗檢疫部門既分工又協作。該模式運行4年來,共為企業創造效益4000多萬元。
  “我們提前介入,主動與企業溝通,在模式的改進上進行‘一對一’的幫扶,指導企業在租賃船舶和改進計量設備等環節上下工夫。”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局長韋鋒介紹。該局對具備條件提出申請的企業,進行嚴格的考核驗證,合格后才能啟用新模式,并在運行中進一步指導企業規范操作流程。對違反操作規程的企業實行叫停機制,并督促其整改;在過程監管中,該局認真查驗減載駁船上的檢驗檢疫封識,重點對短重船舶進行跟蹤分析,查找短重原因,同時對使用的相關料斗秤進行經常性校秤。此外,該局通過視頻監控和數據實時傳輸等方法,及時發現計量過程中的異常情況,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過程和數據的真實和可追溯。
  推廣完善 發揮效益
  “保證進口船舶到港后能夠及時卸貨,為企業節省滯港時間,保障企業發展。”
  隨著張家港開放型經濟的發展,大豆等大宗散貨進口量與日俱增。為最大程度節省運輸成本,不少國內貨主趨向于用載重量較大的CAPE船取代原來的載重量相對小的PANAMA船,并通過在國內其他海港減載一部分貨物來解決因長江航道水淺母船不能進港的矛盾。張家港口岸每年減載船舶均在110船以上,涉及貨物超過500萬噸,其中減載貨物就超過了250萬噸,并且逐年呈現上升趨勢。
  “我們在成功實踐進口大豆檢驗模式的基礎上,結合本口岸進口貨物的特點,通過走訪企業,廣泛聽取企業需求。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推出‘一企一策’等服務措施,不失時機地將多港協作模式應用到進口鐵礦砂、菜籽、煤等大宗散貨的鑒定工作中,通過簡化一次計重程序,保證進口船舶到港后能夠及時卸貨,為企業節省滯港時間,保障企業發展。”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副局長樊惠良說。2009年以來,該局共對138船次簡化程序,為企業挽回或節省37萬美元;改變大豆、菜籽等貨物計重模式,為企業增加索賠93萬美元。同時,該局通過制定相應的查驗措施、規范計重全過程等方法,有效遏制進口大豆短重現象,短重率從2007年的3.1‰降至2009年的1.8‰。
  “我們只能估算新模式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效益,但由此帶來的船期的節省、物流的加快等巨大的社會效益,我們無法估算。更重要的是,我們從中看到了檢驗檢疫部門‘出入有境、服務無境’的不懈追求。”東海糧油副總經理付中水動情地說。
  “‘多港協作’作為一個全新的檢驗鑒定模式,加快了鑒定數據流轉和進口貨物通關速度,讓企業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利益,逐步得到了廣大進口商的廣泛認可和高度贊譽。”張家港市副市長張偉如此評價。
  鏈 接>>
  今年1至4月各口岸
  “多港分卸”減載貨物情況
  1.舟山港:減載鐵礦6船次、22.5萬噸、貨值3149萬美元;減載大豆8船次、7.3萬噸、貨值4734萬美元;減載煤炭1船次、2.6萬噸、貨值236萬美元。
  2.北侖港:減載鐵礦8船次、20萬噸、貨值2777萬美元。
  3.日照港(6.28,0.03,0.48%):減載鐵礦1船次、8.5萬噸、貨值1186萬美元。
  4.連云港港:減載鐵礦5船次、23萬噸、貨值3210萬美元;減載煤炭7船次、19萬噸、貨值1731萬美元。
  5.黃島港(山東):減載鐵礦1船次、10萬噸、貨值1375萬美元。
  6.綠華山港(地處浙江,歸上海檢驗檢疫局管轄):減載鐵礦1船次、7.2萬噸、貨值997萬美元。
  背 景>>
  2009年6月5日,在張家港召開了江浙甬分港卸貨工作會議,江浙甬三地檢驗檢疫局分管局長共同簽署了進口大宗散貨分港卸貨合作備忘錄,推進多港分卸聯動合作的長遠發展。
  國家質檢總局在總結江浙甬多港協作做法以及各地檢驗檢疫部門經驗的基礎上,頒布了《進口大宗貨物分港卸貨法定鑒定工作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口岸多港協作做法,推動多港協作有序開展,提升檢驗檢疫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水平。
  手 記>>
  攜手合作放大效應
  多港分卸是張家港口岸近幾年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物流形式。由于區域界別的限制,沿海至沿江口岸之間的檢驗檢疫機構聯系較少,合作交流不多,聯動機制不健全,信息交換不順暢,比如在第一卸貨港或前一卸貨港卸貨后出現了異常情況,如不及時通報下一港,就可能給下一港的鑒定結果造成一定影響。因此,各臨港檢驗檢疫機構之間亟待加強合作與交流,構建多港分卸信息交流平臺,制定適應多港分卸的檢驗檢疫操作規范。
  為實現分港卸貨檢驗鑒定工作“工作協調有序、信息資源共享、技術優勢互補、協同嚴密把關”的目標,共同營造“互惠、互補、共贏”的合作局面,充分體現檢驗檢疫部門在維護企業利益、推進大通關建設、促進區域聯運發展中的職能作用、保障進口大宗散貨的正常貿易,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加強與上海洋山港、寧波港等港口的對接聯動,深度挖掘“多港分卸”鑒定模式的聯動優勢,共建檢驗鑒定信息互補、重大問題協調、技術創新交流等常態機制,解決了一個個實際工作中的難題。該局在總結進口大豆多港協作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建立與寧波、舟山等檢驗檢疫局的聯動協作機制,放大“多港協作”模式效應,共同提升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有效性。
  “‘多港分卸’在操作上還涉及各地海關對所卸貨物重量的認定程序。因此,多港分卸’這一新模式,不僅需要檢驗檢疫部門的協調,還需要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的共同支持和配合。”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局長韋鋒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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