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際航運中心需要什么樣的人才
2009-9-20 0:3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務院關于兩個中心《意見》中明確指出,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集聚的機制,研究制定吸引各類高層次人才的配套措施,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營造良好、便利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使上海成為國際化高端人才的集聚地,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人才評價的國際比較
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以來,“中心”人才隊伍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人才資源總量由“成長期”進入“穩定增長期”,人才整體素質穩步提高,人才專業門類比較齊全,與國內港口城市相比居于領先地位。但與國際水平相比,上海在航運人才建設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現代航運服務業人才匱乏
通過調查發現,上海航運從業人員中現代航運服務業人才的比重非常低,僅為3.9%,與倫敦的60%差距甚遠,與香港、新加坡的差距也較為明顯。2007年上海的國際航運保險人才僅有100人左右,而倫敦則超過了3000人。
吸引人才的扶持或優惠政策力度不大
雖然上海市政府和企業已經出臺了不少吸引人才的政策,但和境外國際航運中心相比,力度還不夠大。例如上海的人才政策主要集中在戶籍政策上,表現較為單一。現有的戶籍政策中盡管對航運人才有所傾斜,但由于上海市戶籍引進實行了總量控制,近年來入滬總量呈大幅下降趨勢,來滬工作的外地大學生90%以上仍解決不了戶口問題,因此相對于大量的入滬需求來說,該項政策的受惠率仍然較低。
中介組織、人才市場、行業協會發展角色缺位
相比國外強大的協會組織,廣泛的會員資源,以及門類細致的專業人才市場,上海的發展才剛剛起步,各類中介組織、人才市場和行業協會屈指可數,在吸引和培養人才方面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以航運金融、保險等高層次、復合性航運人才為例,該類人才的培養一方面需要多年的實踐經驗積累,這是高校培養體系難以勝任的,另一方面又需要社會的廣泛認可,這是單個企業所不能涉足的。這類人才的培養尤其需要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發揮優勢,積極組織和參與。
培訓及教育投入相對較少
改革開放以來,上海在人才培養和教育方面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但和境外國際航運中心相比,培訓及教育投入仍然偏小,尤其在航運中低人才的培訓方面,社會培訓機構由于投入資金較少,普及培訓率低,而企業在職業培訓方面考慮得更多的則是龐大的投入支出,一些企業僅對員工進行一些象征性的在職培訓,缺乏對人才系統性和有針對性的培養。
生活環境不利于人才引進和發展
除戶籍政策已經成為目前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人才瓶頸外,上海地區的生活成本也很高,尤其是房價水平,給剛走進社會的應屆畢業生造成了很大的生活壓力。
缺乏一批熟練運用外語直接工作的人才
上海已經具備了較高的國際化知名度,但是客觀上講,與香港、新加坡和倫敦相比,上海的英語語言環境還是有較大差距。
思考與建議
推進航運人才集聚工程
1. 以產業集聚帶動人才集聚。爭取國家層面對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政策傾斜,以及航運對外開放的先行先試,以更具挑戰性和發展空間的事業舞臺吸引人才。爭取上海市層面對地區總部企業、現代航運服務企業、國際組織的分支機構等落戶上海給予審批及稅收等方面的優惠,通過“筑巢引鳳”廣納賢才。
2. 以政策優惠吸引人才集聚。建議制定人才的特殊引進政策,放寬入滬條件。加大對人才的資助力度,入選市一級“基金”或“專項資助”的人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資助;進一步改善人才的待遇和生活條件,在航運服務集聚區建人才公寓,優先解決人才子女教育及配偶就業問題。
加大對人才中外籍人士的引進力度。針對航運業國際化程度高的特點,專門制定對航運業外籍人才資助和獎勵辦法,簡化出入境手續,簡化就業許可手續。
研究人才中領軍人才、急需人才所得稅減免政策的可行性。如借鑒新加坡、日本、荷蘭、香港等地的做法,對從事航海的高級船員實行基本工資納稅,海上津貼免稅的政策,穩定船員隊伍,吸引更多的人投入到航海事業中。
改革人才教育和培訓模式
1. 高校教育模式改革。一是改革高校航運專業配置,根據現代航運服務業的發展需求,進一步增加航運貿易、航運金融等復合型專業設置;二是對航海等緊缺專業,允許院校自主招生,擴大緊缺專業招生規模,拓寬再教育渠道,為人才需求提供保障;三是專業科目教材推陳出新,課程內容與國際規則和國際先進技術潮流接軌;四是以建立大學生見習基地為載體,建立若干產學研聯盟,促進實踐性人才和復合性人才的培養;五是提高教師隊伍素質,重點支持航運重點學科領域教師出國(境)培訓、進修和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2. 重點發展協會型職業培訓模式。充分調動和發揮協會、組織在職業培訓中的優勢和作用,鼓勵以上海航運交易所、行業協會等組織為載體,適當引進國外專門的協會、機構或引進國際上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培訓師,建立各類關鍵、緊缺人才的培訓基地或培訓平臺,以國際通行的會員模式培訓和發展國際化專業人才。
3. 加大人才國際合作與交流。建議每年選派資助一批有潛力的中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干人員到國(境)外著名高校、著名航運機構(專業團體、交易所、船公司等)研修、培訓或掛職鍛煉,培養造就能涵蓋航運各專業的領軍人才和后備人才隊伍。
大力發展人才市場
1.建立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專業人才服務平臺。設立專業人才信息庫,促進人才規范、合理流動,加大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對專業人才的吸引力度。以建立全國性船員交流與信息平臺為突破口,通過建立統一的船員服務平臺,規范船員勞務市場、保障船員正當權益。向交通運輸部爭取全國船員信息登記中心(平臺)設在上海,通過建立全國統一的船員信息平臺,溝通市場信息,增強上海對高級船員的吸引和集聚能力。
2. 完善航運人才市場服務體系。促進和引導航運人才中介組織的規范和發展。積極引進海外專業人才服務機構,或在上海設立辦事機構,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3.推進航運職業認證和職業能力評價制度。大力引進航運經紀人等國際職業認證項目,積極開展國際職業認證,積極爭取國際職業資格互認,提升人才國際化水平。建立航運人才的信譽和能力評級制度,如船員黑名單制度等,引導航運人才自覺、健康發展。
制定人才可持續發展規劃
1.全力推進實施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戰略規劃。建議相關政府部門進一步明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戰略規劃、重點發展產業和支持政策,引導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朝著預定的目標前進,為航運人才的發展勾畫美好的藍圖。
2. 制定航運人才可持續發展規劃。建議加強航運人才的規劃,編制上海國際航運中心人才發展的三年行動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制訂航運人才需求規劃、航運人才集聚規劃、航運人才教育培訓規劃、航運人才環境建設規劃等,科學引導航運人才可持續發展。
3. 組織相關的研究力量,對上海航運人才隊伍狀況和市場情況建立動態跟蹤和預警體系。輔助政府部門加強市場監管,及時調整調控力度,保障人才規劃的有效實施。
4.加強制訂和實施航運高端和緊缺人才的開發計劃。建議按照高起點建設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要求,以航運產業鏈的高端服務業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為重點,制定并實施高端服務業人才和高層次人才開發計劃,滿足航運產業升級對人才的急需;根據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進程和各個發展階段的重點,分階段制定和實施緊缺人才引進和培養計劃,滿足不同發展階段對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