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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款再驗貨拆開一看是山寨 快遞公司霸王規定

2009-6-12 11:4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凡是有過郵購、網購、電視購物的,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在接到郵政或快遞送來的郵件時,都要求消費者“先交貨款再驗貨”。而就是這樣一個規定,讓許許多多消費者蒙受了經濟損失。昨日,市民王先生來到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講述了自己1200元郵購“山寨版”手機的經過。   王先生說,幾天前,他看了電視廣告宣傳的一款手機,聲稱貨到付款,就按對方的要求先匯了1000元。老婆抱怨他太輕率了,王先生說反正貨到再付余款,不行就不要。不久,快遞送來郵件,王先生看到包裹要打開驗貨,快遞說“先交貨款再驗貨”。王先生說假如是假貨呢?快遞人員指著郵件上的說明說:“快遞公司只負責郵寄和代收貨款,不負責商品質量,如有問題請與銷售公司聯系。”快遞員又補充說王先生還可以選擇退貨。
  進退兩難之中,王先生抱著僥幸心理低頭“屈從”,又付了200元錢。結果打開一看是一部“山寨版”手機。王先生問快遞怎么處理,快遞人員說他們已明言在先。王先生不服,但也找不出更好的理由。后雖與銷售公司聯系,但對方捉迷藏似地跟王先生繞圈子,結果又浪費了100多元話費仍然一無所獲。王先生認為,郵政或快遞“先交貨款再驗貨”和“速遞公司只負責郵寄和代收貨款,不負責商品質量”等格式條款,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接待王先生的南京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師表示,網購郵購中快遞公司“先付貨款再驗貨”不僅違背了公平交易原則,更違反了《郵政行業標準》規定,涉嫌剝奪了消費者知情權。我國《合同法》第40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所以消費者權益一旦受到損害,照樣可以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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