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標準化戰機不容貽誤
2008-4-8 16:1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我們在抱怨一種遲緩,我們給物流標準化號脈,我們抱怨條碼印刷不規范以至掃描器無法讀取或讀取錯誤;我們抱怨制造商自立標準,阻礙自動識別;我們抱怨制造商不追加條碼成本投入,導致更大的物流成本;我們抱怨企業素質低,無法正確使用代碼。這一切的問題,歸根結底是因為中國在物流標準化的過程中踏入了許多誤區,延誤了戰機。
一、所謂“自主產權”根本沒有體現價值
在標準化道路上,中國曾走過不少的彎路,其中一個很典型的誤區就是所謂的“自主產權”。中國標準化機構早期開發了不少有“中國特色的標準”,如機械零件的標準,中文電腦操作系統的標準等等,而這些標準隨中國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和國際貿易的日益頻繁而自動消失了,原因主要是沒有商業價值。全球化的結果使采購商或消費者越來越喜歡采用國際公認標準的商品,只有這類商品的價格最低,質量最好。當一個標準是公認最好的,必然有最多的零配件供應商大量生產符合這個標準的零配件使整體商品的成本最低,也必然有最多的技術人員來完善它使質量最好。我們不能以我們有大量的產品暫時還不是出口產品為借口來自立體系,因為現在不出口并不意味將來不出口,我們不出口并不意味國外沒有同類產品進入中國市場。只要是沒有地域限制的商品,我們在制定相關標準時就必須有放眼全球市場的視野。
為方便政府采購和電子商務的交易而正式實施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8937-2003《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標識代碼編制規則》的出發點似乎沒錯。這個14位的代碼無疑去掉了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分配給中國的區碼690~692這三位,但是我希望我們的統一標識代碼不是為了擺脫國際物品編碼協會自立門戶而制定。我們知道國際商界流行的兩個商品編碼體系為北美的通用產品代碼(U.P.C.),和為世界上90多個國家所采用的國際物品編碼(EAN)。U.P.C.正是同我們的統一標識代碼一樣沒有國家區碼,而美國人原來的想法就是同中國標準化機構某些官員的想法一樣,“希望能建立一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標準體系,從而使建立在這一體系之上的產品數據庫等應用也能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更理想的狀況是,通過統一代碼的成功推行,使這一體系成為國際標準! U.P.C. 是最早開發的商品編碼系統,同EAN兩相抗衡了許久,但是最終開發U.P.C. 的美國統一代碼委員會UCC決定同國際物品編碼協會聯合推行EAN.UCC體系。其中很重要的理由是:EAN的讀碼器兼容U.P.C.而U.P.C.的讀碼器則無法讀EAN碼,而且EAN擁有龐大的國際市場,全球化是采購商、零售商采用何種代碼體系最主要的考量標準。我不是認為美國人做不到的事情中國人就做不到。我想質疑我們標準化官員的問題是:
一、作為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標識代碼載體的中國國家產品及服務信息庫向不向國際市場開放?
二、統一標識代碼同國際上流行的編碼體系兼不兼容?三、統一標識代碼同中國物品編碼中心重復編碼的部分算不算資源浪費,這種浪費還要持續多久。
三、拿來主義本身并無可恥之處
中國物流標準化的另一誤區是:當我們采用一項國際上已經通用且行之有效地做法之前,很喜歡花大量時間人力物力重新證實一下這個做法的科學性。今年3月26日中國外經貿部正式改稱國際通用的商貿部,雖然還事物于本來面目但是時光已經過去了幾十年了。物流標準化的路程也是如此,當你還在研究、證實和仿效一個已成熟的標準,別人已經又邁出了一大步。拿來主義并不可恥,人類的文明就是站在前輩的肩傍上得于發展的。
我們來回顧一下商品編碼歷史。1973年美國統一代碼委員會(簡稱UCC)建立了U.P.C.條碼系統,實現了該碼制標準化。1976年在美國和加拿大超級市場上,U.P.C.碼的成功應用給人們以很大的鼓舞,次年,歐洲共同體在U.P.C.-A碼基礎上制定出歐洲物品編碼EAN-13和EAN-8碼。1981年歐洲物品編碼協會(簡稱EAN)發展成為一個國際性組織,改名為“國際物品編碼協會”。日本從1974年開始著手建立商品編碼的應用技術POS系統,研究標準化以及信息輸入方式、印制技術,并全面轉入條碼技術及其系列產品的開發工作,10年之后成為EAN最大的用戶。
歐洲人意識到這個商品編碼的重要性后,他們不是去重復美國人的過程,而是轉向另一超前領域——編碼的全歐洲化乃至全世界化;而日本則是進入商品編碼的應用領域。他們的自主產權都是在美國人還沒有來得及想的領域去尋求突破,而不是在一個成熟的技術中尋求所謂的“自主產權”。1988年12月28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國家技術監督局成立了“中國物品編碼中心”。1991年.4月“中國物品編碼中心”代表中國加入“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十五年過去了,我們商品編碼標準化進程僅停留在如何推廣開來及制定自己一套代碼的討論上,能不讓人著急嗎?我們為何不能在一些超前的物流標準化技術上有所突破呢?如“群識別”技術,也就是讓載有商品的容具在通過識別光束時同時記錄所有商品的信息,這種技術的成熟將大大改善目前世界物流業的局面。超市收銀臺不會再擁擠;倉庫不再需要有人手盤點、出入庫;核對車輛中的物品將會輕而易舉。另一新的技術就是供應鏈中加在運輸工具或容具或托盤上用于取代傳統靜止流程卡的智能物流碼,該智能碼在經過每一物流節點可以被刷新修改并把信息傳回控制中心,當任務完成回到原點可以被重置。這種配合GPS的技術將使物流優化變得很容易。
如果我們以剛起步,所以跟不上來解釋中國在物流標準化的遲滯是可悲的,一個三番五次為自身在技術競爭中落后找借口的民族也是可悲的。采用已存在最好的物流編碼體系,抓緊時間開發一些超前的技術標準才是中國物流標準化應走的路。中國海關總署采用世界海關組織制定已被將近兩百個國家地區采用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來做征稅及統計的依據,而把精力放在開發電子通關體系上。
中國海關總署做出了明智的決擇,其它物流環節環節呢?實際上EAN自建立以來,始終致力于建立一套國際通行的全球跨行業的產品、運輸單元、資產、位置和服務的標識標準體系和通信標準體系。EAN.UCC系統目前已經成為全球公認的通用商業語言(THE GLOBAL LANGUAGE OF BUSINESS ),其目標是向物流參與方和系統用戶提供增值服務,提高整個供應鏈的效率,加快實現包括全方位跟蹤在內的電子商務進程。EAN.UCC是在條碼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已經覆蓋了供應鏈中的每一個點。1997年EAN全會,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同美國統一代碼委員會(UCC)達成的協議,到2005年數據庫中將商品代碼的字段長度改為14位,取代現在的13位(EAN)碼和12位(UCC)碼,以實現EAN與UCC的真正統一。而我們有些標準化官員還停留在低級的認知上認為EAN.UCC系統只是為商業自動售貨系統以及出口的產品而設立的。所以《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標識代碼編制規則》中的產品代碼部分是多余的,也即中國境內的同一產品將來沒有必要同時擁有14位的國際物品編碼和中國獨有的14位產品標識代碼兩種編碼。我認為只有服務統一標識代碼才是必要的,因為服務是有地域限制的,同現存的國際標準掛鉤是不太現實的!度珖a品與服務統一標識代碼編制規則》是為將現在由賣場掌握的以及沒有掌握的有關產品和供應商的信息都集中到中央數據庫中,為發展電子商務搭建一個基礎性的信息平臺。然而早在1985年,歐洲就獲聯合國授權推動國際電子數據交換通用標準UN/EDIFACT,電子商務是其中的一個子集,而電子商務產品編碼用的自然是國際物品編碼協會的EAN.UCC系統。我們的電子商務信息平臺是不可能脫離國際的電子商務平臺而獨立存在,如果我們執意使用不同的產品代碼,我們將來一定會付出代價去建立一套代碼翻譯系統。當然,整體物流的標準化比商品編碼標準化復雜得多,但是我們可以舉一反三來處理同一系統的問題。市場經濟的源動力就是以讓企業能以最短的時間得到最大的利潤,物流標準化的宣傳、導向離不開這個原則,標準化進程的誤區自然也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