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流通產業發展亟待提速
2008-4-5 11:5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提升流通產業競爭能力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流通現代化發展及流通競爭力問題日益引起重視,特別是加入WTO后,我國流通業競爭力問題更加備受關注。隨著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和經濟社會實現協調發展對流通產業客觀要求的提高,以及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后面臨的國際競爭壓力,都要求我們必須高度重視我國流通產業競爭力問題。毋庸置疑,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流通產業的發展取得了較大成就,流通產業已成為一個獨立的產業部門,取得了較快的發展和長足的進步,為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做出了不小貢獻。但是,必須看到,我國流通產業總體上仍然相對落后,其競爭能力與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就流通產業整體而言,競爭力的差距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如下一些方面:
(一)產業整體競爭能力不足
1、流通主體規模偏小,行業零散度過高。
從我國流通產業的企業規模結構看,企業數量雖多,但規模偏小,中小企業仍是流通業的主體,單體分散經營的流通主體仍占較高比重。目前,在全國1700多萬個流通主體中,有93%為單體經營的個體商戶;規模以上流通企業比重僅為1%;銷售額億元以上的大型流通企業僅有200多家,銷售額超過百億元的僅有10余家。2003年,我國批發零售業前100家企業的銷售額只占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9%;而同期美國僅沃爾瑪一家公司銷售額就達2630億美元,占美國當年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7.8%,相當于中國當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47%。另據有關部門對全國273家重點大型商場調查結果顯示,2000年這273家重點大型商場的商品銷售總額僅相當于沃爾瑪的8.13%。總體分析,我國零售業的零散度高達90%;而歐美國家只有40%左右,日本為50%。
2、流通產業內部結構不盡合理。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現代流通業在流通總量中所占比例小,流通現代化水平低。以滿足初級交易為主的傳統經營方式與業態形式大量存在,新型流通方式發展雖快但規模很小。以零售業為例,百貨業仍是我國零售的主導業態,銷售總量占零售業的53%。而新型業態比重較低。相比之下,一些發展中國家或地區的傳統流通方式與現代流通方式的比例優于我國,而一些發達國家的流通結構則更為成熟、合理。
其次,流通業的組織形式結構不盡合理。從連鎖經營等現代組織形式所占比重看,截至2004年6月末,我國擁有限額以上連鎖零售法人企業(集團)僅為1284家,雖然比2003年末增長了6.7%,但占全部限額以上批發流通貿易、餐飲法人企業的比例不足4%。目前,我國連鎖企業實現的零售額在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所占的比重僅為7.8%,國內連鎖業最發達的上海也只占10%。而這一比例在印度尼西亞為30%,在泰國為40%,在馬來西亞為45%,美國達到60%,日本為40%。
第三,批發業與零售業的比例結構不合理。我國零售業發展盡管與國外有較大差距,但是新型流通方式和業態形式發展快,成長性好。相比而言,批發業發展滯后。無論是消費品批發還是生產資料批發都與快速發展的流通業不相適應。現代批發體系在商品分銷和配置資源方面的作用明顯較低。以初級交易方式為主的批發交易市場雖然有較快發展,承擔了一部分消費品和生產資料的批發功能,但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決定其不能從根本上承擔起現代流通中批發體系所應有的作用。
3、流通效率以及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率明顯偏低。
流通效率較低主要體現在:一是流通速度低。據測算,我國國有商業流動資本年平均周轉次數為2.3次。日本的非制造業(包括批發、零售業)流動資本年平均周轉次數為15—18次。一些跨國連鎖公司如沃爾瑪、麥德龍等的流動資本周轉次數年均可達到20—30次。二是庫存率高。社會庫存總額占社會商品銷售額的比重也反映了流通效率。據有關資料顯示,1990—1998年美國、日本、德國制造業庫存總額平均只占銷售額的1.3%—1.5%,非制造業(含批發、零售業)庫存平均只占銷售額的1.14%—1.29%。我國1997年社會批發、零售業商品庫存總額占銷售額的比重為13.68%,2004年末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商品庫存占其當年銷售額的比重為6.37%。三是物流成本過高。通過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可以反映物流的效率。據世界銀行測算,我國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為16.7%。日本1997年物流總成本占GDP的比重為9.6%,美國2000年物流總成本占GDP的比重為10.1%。可以看出,在物流效率方面,我國有較大的提高潛力。
近10年來,流通產業創造的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相對穩定,長期保持在8%左右,與發達國家在20世紀90年代達到15%以上水平相比,我國流通產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程度還比較低。
(二)流通企業的競爭力不強
我國流通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與外國流通企業存在較大的差距。根據有關研究結果顯示,我國流通企業(主要是零售企業)與國外發達國家流通企業競爭力相比的差距主要體現在:
1、快速擴張能力較差,財務運作能力不高。
目前,國內零售企業的擴張能力較弱。從擴張所需的資金能力、管理能力、人才支持能力各方面,都不能與國外零售企業相比。因此,近年來,在外資企業快速擴張的壓力下,內資企業在快速擴張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即連鎖店鋪越多,營利能力越差。內資零售企業負債率普遍較高,資金積累能力不足。在資金周轉率方面,我國零售企業為4.24次/年,而外國零售企業為6.25次/年。說明我國零售企業流動資金不足,資產對負債的保障程度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加重資金周轉的問題,商業風險增大。
2、營銷技術能力低。
我國零售企業單位面積營業額平均約為2.1萬元/平方米,相當于外國零售企業的50%;人均營業額平均約為67萬元/人,相當于外國零售企業的40%。我國零售企業在運用價格促銷、陳列促銷、廣告促銷、服務促銷、敏銳捕捉市場需求等營銷技術能力方面與外資零售企業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3、成本控制能力弱。
2003年我國零售企業的毛利率平均值僅為9%,而外國零售企業則達到了24%,相差15個百分點。從我國零售企業的毛利率分布情況來看,毛利率低于5%的占了30%,5%—10%的占了35%,10%以上的占了35%,分化形勢非常明顯;而外國零售企業中,毛利率在20%以上的占80%以上。這表明我國零售企業對采購成本、物流配送成本的控制能力較國際領先水平差距很大。
4、人才聚集能力不強,品牌價值能力低。
我國流通企業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多數屬于經驗型人才,其比例在85%以上。在發展中,由于受到文化層次、知識結構等因素的制約,經營管理能力和應對國際化競爭能力的上升空間有限;而外國零售企業中,有一批具有先進經營理念的高級管理人才和國際性人才。另外,由于外國流通企業待遇優厚及良好的企業氛圍,在人才競爭方面優勢明顯。在品牌建設方面,外國零售企業的無形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約為5%,尤其是沃爾瑪和家樂福這兩大零售巨頭的商譽已接近100億美元。我國零售行業雖培養了一些區域性品牌,但全國性知名品牌很少,更談不上具有國際知名度的品牌。
綜上所述,我國流通業無論在整體競爭能力,還是在微觀企業的競爭力方面,都與國外企業有較大差距。在我國流通市場已經成為國際性競爭市場的情況下,這種競爭能力狀況顯然極不適應。因此,必須將提高我國流通業競爭力問題提上發展的日程。
規范流通產業經營秩序
流通產業經營秩序混亂始終是困擾我國流通業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2004年,我國市場流通秩序建設取得了顯著進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亟待解決。
(一)流通領域法律法規建設步伐加快,但仍不完善
去年,我國加快了流通領域立法步伐,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對于規范流通市場秩序,凈化競爭環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總體來看,流通領域的法制建設仍然滯后,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以往出臺的法律法規中許多內容帶有明顯的階段性特征,已不適應變化了的新形勢的要求。以市場準入規則為例,由于我國流通業的對外開放的漸進性特點,決定了不同階段的市場準入制度也不同,需要及時調整。在加入WTO過渡期基本結束后,根據承諾,對外資流通企業的準入限制要進一步取消,而針對外資進入的新形式和出現的新問題仍存在法律空白。二是規范流通企業經營行為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立法相對滯后,使得行業發展和政府監管的一些方面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例如,有些零售企業向供貨商收取名目繁多的費用,損害了供貨商的利益。特許經營領域也因立法滯后而出現混亂。三是已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配套的實施細則仍然缺乏,使得法律法規出臺后缺乏實施的可操作性,降低了法律法規的效力。在流通業發展的過程中,重審輕管的現象仍然很普遍,對違規懲治力度太弱,使得中小型或分散經營型商業(如商品交易市場)中,經營不規范和假冒偽劣及有害商品泛濫的現象較為嚴重,直接影響了我國流通業的整體發展。因此,加快建立和完善相關法規體系建設不僅重要而且迫切。
(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滯后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和信用交易規模的擴大,流通領域中信用普遍缺失的問題凸顯出來。大量失信現象的存在破壞了市場流通秩序,大大提高了市場交易的成本,降低了流通效率。針對市場流通中信用秩序混亂的現狀,近年來國家通過多種措施啟動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是,從總體上看,我國流通業乃至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建設仍較為滯后,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不相適應。近期內,以下幾個方面應予以重點關注:
1、流通領域尚未真正樹立起誠實守信的風尚和環境。
流通領域總體上仍嚴重缺乏現代市場經濟所要求的信用文化、守信意識和信用道德觀念。而且各類市場主體信用管理水平普遍偏低,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不強,企業的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根據我國的國情,當務之急是要大力加強信用道德建設和普及信用文化,努力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文化氛圍。
2、有效的社會信用共享機制亟待建立。
由于部門利益的存在,加之法規的缺乏,目前我國流通企業和消費者個人的信息被封鎖在不同部門和經營單位,信用信息的開放程度很低,政府與流通企業之間、流通企業之間、流通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嚴重存在,使得各交易主體很難依據真實的信用信息進行經營決策,隱瞞、欺詐、上當受騙屢見不鮮,導致流通秩序混亂。因此,在流通領域通過立法對各類信用信息的公開、規范收集、加工和傳播、使用進行明確規定,建立和完善行業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對規范流通產業的經營秩序十分必要。
3、信用監管體系不健全。
全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是一項涉及面廣的系統工程。對流通業而言,當務之急是發揮有關部門的作用,盡快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流通業信用監管體系,加快開展法規建設、成立信用服務行業協會等各項工作。
加強流通產業基礎建設
20多年來,我國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一些成就。以商業網點建設為例,從總量看,目前全國已有各類批發零售網點1700多萬個;從質量看,一些大型商業設施的“硬件”甚至已經接近或超過發達國家水平。但是,總體而言,我國流通基礎設施建設仍相對滯后,與快速發展的流通規模與總量不相適應,與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和效率提高的要求不相適應。在流通設施開發與投資方面,現代化營業設施、物流配送設施、倉儲運輸設施仍相對缺乏。傳統的、低效率的、與初級交易方式相聯系的設施仍占較大比重。在新型城市社區、新建城鎮中,以提供便利、多功能服務為主的新型商業服務設施的開發缺乏投資,導致在一些地區大型商業設施與便利性服務設施之間的建設結構失衡、比例失調。更為重要的是,目前我國流通領域的信息化建設較為滯后,社會各方面對此重視不夠、投資不足。至今沒有一整套適應市場流通的統計指標體系和普遍缺乏高效率的信息服務平臺系統,不能客觀、真實、及時地反映當前我國流通業的運行狀況;同時,流通業的行業技術標準化基礎工作仍很薄弱,有些方面雖有國家和行業標準,但沒有加以普及和應用,制約了流通現代化的進程。
針對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的問題,國家也先后出臺了一些措施,力圖推進流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合理布局。以城市商業網點為例,針對一些地方反復出現大型商業設施盲目投資、重復建設的現象,有關部門大力推進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工作,目前大多數地級城市都在加緊編制。
在加快流通設施的投資和建設、提高流通效率方面,近期有三個問題應重點關注:
(一)加強流通基礎設施規劃的科學性
以城市商業網點為例,我國許多城市商業網點的開設基本上處于一種自由、無序的狀態。一些地方雖然也制定商業網點、商業區規劃,但這些規劃還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可變化性。在城市的規劃中,缺少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配套商圈的規劃。在已建成的居民社區中,因為沒有預留出商業發展的空間或是預留空間不足,影響了便民利民商業的發展。對城市商業區(或商圈)的功能,缺少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認識呆板單一,一味追大求洋,仍然囿于傳統的集中的商業中心區的觀念,而不是根據城市建設的發展變化,針對不同的需求,分散設立層次和功能都有所不同的商業區。對于不同零售業態沒有科學、協調發展的觀念,使得零售業態無主次、無重點發展,大型超級市場過多過濫。
(二)加大對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
加大政府和社會投資是提高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的關鍵環節。對流通基礎設施的投資方向,應既重視商流設施建設,也重視物流設施建設,按照商品流通的流向和布局進行統一規劃;由國家在商品流通樞紐建設大型物流中心,由地方政府在地區商品集散地興建區域性的物流中心,形成一個渠道暢通、布局合理的全國物流網絡,以改善我國的物流狀況,提高物流效率。物流設施建設除國家投資外,還可吸引民間資本參與,以股份制的形式進行運作和管理。流通基礎設施投資的另一個重點是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除繼續做好公共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外,還應有計劃地進行流通和商業的專用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物質基礎和交易平臺。
(三)加快發展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總體來說,我國農村流通基礎設施還相當落后,有很大部分已經陳舊失修,有一些設施早已不符合農村流通發展和進步的需要。改革開放以來,農產品批發市場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有形市場建設速度較快。然而,能夠提高農產品流通質量和效率的農產品儲藏、加工、運輸等物流設施和信息、檢測等設施建設嚴重不足,影響了農村流通市場的發展。為廣大農民服務的消費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流通網點嚴重不足。因此,加大對流通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更新流通設施,提高其運營效率是一項重要任務。應進一步完善農村批發和零售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農村新型流通合作組織。圍繞小城鎮和新興市鎮的開發建設,加大商業流通設施的開發建設力度,鼓勵和吸引國內外流通主體向小城鎮和新興城鎮延伸經營網絡。
改善流通產業發展環境
就目前我國流通產業發展的整體環境而言,突出存在著三大問題,需要給予重點關注:
(一)社會對流通產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仍缺乏足夠的認識
改善流通產業發展環境首先必須提高整個社會對流通產業作用的認識。隨著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流通業規模的擴張和“買方市場”的形成,以及城鄉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流通產業已經成為一個獨立的產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對國民經濟貢獻日益提高。流通產業不僅可以決定國民經濟的運行節奏和速度;而且對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結構調整和擴大就業都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目前,社會上對流通產業的認識問題并未根本解決,對流通產業(特別是對內貿流通)的重視程度遠不及對工業制造業、對金融業甚至對農業那樣重視。突出表現是對流通產業的發展戰略、產業規劃、政府投資、產業秩序、融資機會和人才培養等諸多方面重視程度遠遠不足。這種社會環境當然與流通產業的地位和作用不相符,不利于流通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進而勢必會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因此,必須改善這一社會環境,提高社會,特別是提高各級政府部門對流通產業的認識和重視程度。
(二)流通產業發展的法規環境有待完善
流通領域法制環境的突出問題除了前面所述法律法規不健全、不完善和不適應及缺乏真正具備可操作性的問題外,現實流通經濟活動中的執法問題也十分突出。目前與流通業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可謂不多,但有法不依和執法不嚴、枉法和腐敗問題依然存在。特別是涉及地方和部門利益時法律的約束力不足,導致市場秩序混亂和市場競爭環境欠佳。
(三)流通產業發展缺乏系統規范的軟環境
流通產業發展的軟環境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
一是與其他產業相比,流通產業發展面臨許多不平等的條件,使得流通企業融資難、投入不足的問題依然嚴峻,不利于流通產業的健康發展。例如,對于資本市場上的直接上市融資和債券融資機會而言,流通企業獲得的機會遠少于其它產業的企業。另外,企業債務清理、政策性債務核銷等優惠辦法,流通企業都無權享受。在基礎設施投資、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流通企業獲得政府投資、國家貼息貸款的額度也很有限。
二是在流通產業內部,不同所有制之間在市場準入和經營過程中仍存在一些歧視性規定,準入不公平的問題仍很突出。
三是對流通專業人才的教育培訓相關制度存在弱化的傾向。培養一批現代流通經營管理專業人才,是實現流通方式轉變的根本保障。而在流通人才的培養方面,目前流通專業教育與快速發展的流通產業要求還不適應,專業教育目錄設置不合理。因此,國家應把加強應用型流通專業人才的培養作為我國流通業現代化的基礎性工程來抓,通過大力發展貿易經濟(商業經濟)教育,逐步改變我國流通業中了解現代流通方式、熟悉現代流通管理的人才短缺狀況,為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提供人才支持。
(課題組單位:商務部市場運行調節司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