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關”要的就是合力
2008-4-16 10:08: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洪厚興 自2000年,寧波、上海最早提出“大通關”概念以來,“大通關”字眼便不斷見諸報端。而2001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 《關于進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通知》,明確指示“實行‘大通關’制度,提高通關效率”,則把實現 “大通關”提到了一個更高的層次。如今,從東部沿海到中部腹地、繼而西部區域,在海關、外經貿主管部門等的主導下,“大通關”已在全國迅速發展。在這迅速發展的背后,展現的是“大通關”在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方面的巨大優勢。也正是由此,它被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企業所重視。我們不難發現,進出口貨物在通關時會涉及到多個部門——海關、檢驗檢疫、國稅、金融機構、外經貿主管部門、保險、生產企業、運輸倉儲企業、貨代企業等多個國家執法機關和商業機構。對于貨物通關來說,每一個機構都是一個“檻”,這些“檻”的存在,都不可避免地“堵塞”物流的順暢。“大通關”就是要利用最科學、合理的手段,讓這些“檻”發揮其應有作用的同時,盡可能地減少對物流的堵塞。這其中就體現了各部門之間的合力。 目前,從各地實行“大通關”的實踐結果來看,進出口貨物的通關時間大都減少到了原來通關時間的1/2,甚至1/3。而這其中“屬地報關、口岸放行”以及“電子口岸”發揮了最主要的作用。據有關統計,通過“電子口岸”申報系統,企業錄入每艘船的申報時間從原來的60分鐘降低到20分鐘;申報周期由2天縮短到1天;每艘船的申報成本從1500元降低到500元左右。 “大通關”在提高物流效率的同時,也降低了物流成本。在這之中,各部門之間的合力發揮了關鍵作用。希望在其他物流領域,各物流主管部門也能夠更好地形成“合力”,共同促進物流的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