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行:分紅比例應以企業潛力為依據
2007-9-26 15:4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務院日前發布了《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決定中央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從2007年起進行試點,2008年開始實施。
世界銀行中國代表處民營部門發展首席專家張春霖20日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時指出,此次《意見》出臺,明確了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三個原則,即“統籌兼顧,適度集中
”、“相互獨立,相互銜接”、“分級編制,逐步實施”,同時也界定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收支范圍和編制程序,為制度的實施明確了方向。
比如在人們十分關注的“這筆錢怎么用”上,《意見》指出,國有資本預算具體支出范圍將依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以及不同時期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任務,統籌安排確定。必要時,可部分用于社會保障等項支出。
對此,張春霖認為,這體現了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第二個原則,“相對獨立,相互銜接”——既保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完整性和相對獨立性,又保持與政府公共預算的相互銜接。
“我理解,相互銜接應該意味著資金可以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政府公共預算之間相互通用。如果有必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可以支持政府公共預算的支出,同樣政府公共預算收入也可以支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支出。”張春霖說。
他認為,國有企業的稅后利潤實際上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一部分,應該和其他財政收入一樣納入財政預算管理,這筆錢可以根據需要用于公共財政的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社會保障支出。這一點應該在政府文件中進一步給予明確。
根據《預算法實施條例》,我國各級政府預算按照復式預算編制,分為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政府公共預算都屬于政府預算。張春霖認為,此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實施,是邁向復式預算的重要一步。世界銀行此前發布的一份關于中國國有企業分紅的研究報告曾建議,國有企業的利潤和改制收入都應該作為公共財政收入進行管理。這份報告強調,中國目前面臨著巨大挑戰,需要重新調整公共支出重點,提高教育和醫療衛生等許多社會服務的公平性和效率,這對于實現國家的發展目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世界銀行的研究也表明,國際上很多國家都要求將國企紅利轉給財政部門用于公共支出,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新西蘭、挪威、韓國以及瑞典等。一些經合組織國家則設立了獨立的國家持股基金,例如奧地利的OIAG基金、捷克的國家財產基金、新加坡的淡馬錫等,這些基金都將一定的紅利交給財政部門。
對于備受關注的國企紅利上交比例問題,張春霖認為,從經濟學的角度看,確定分紅比例最好以企業的增長潛力為依據。
他指出,相對于一個從事高增長業務的公司,一個從事成熟業務的公司應該有更高的分紅率。國家股東的分紅政策尤其應該鼓勵企業用留下的利潤支持高風險但是有前途的創新投資項目。
“這意味著,一個適用于不同企業、不同行業的統一分紅率很難是正確的分紅率。如果確實需要某種分類來降低執行成本,那么合理的分類標準應該是企業的增長潛力,”張春霖說。
此外,他認為,國家在其中持有股份的那些公司如何分紅,一方面國家股東要有自己的立場,但另一方面決策還是要由公司董事會來作出,因為董事會要對所有股東負責。
此外,張春霖也表示,中國政府自1994年實施稅制改革停止收繳國企利潤13年來,此次宣布重新啟動國企向國家上交利潤的制度,對于企業來說,也應該樹立向國家股東交納紅利的概念。
“國家作為國有企業的投資者理應收取投資收益,這是來自所有者利益的正常約束,國有企業應該接受。實際上,如果分紅比例充分反映企業的增長潛力,國家分紅就會使那些真正有創新能力和競爭潛力、不靠國家補貼也可以發展的優勢國有企業更容易脫穎而出,而那些沒有創新能力和競爭潛力的企業自然就會放慢發展速度。這樣就會進一步促進整個國有經濟的結構調整。從這個意義上說,國家分紅有利于促進企業發展。”張春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