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南昌市民劉小姐向本報投訴“一通快遞”南昌分公司損壞貨物不賠償。
據劉小姐介紹,3月10日,她委托一通快遞南昌分公司把7瓶高檔紅酒快遞到大連某實業公司,經過對方評定后,交納了800元財產保價費,簽訂了托運合同。
按照合同規定,3月13日大連某實業公司就應該能如期收到高檔紅酒,可一星期后大連方仍未收到。“聽到反映后,我就與一通快遞南昌分公司
聯系,對方與一通快遞大連分公司取得聯系后,稱7瓶紅酒在半路上就被打碎了5瓶,導致了禮物沒有及時送到。”劉小姐當即要求一通快遞南昌分公司作出相應賠償,對方表示會向上海總公司匯報處理好問題。劉小姐等了一個星期,該分公司負責人卻拒絕接聽電話。隨后,劉小姐與一通快遞上海總公司取得聯系,對方明確表示由南昌分公司全權埋單。“從3月20日起,一通分公司、總部一直是互相推諉,至今沒給我任何說法。”劉小姐說。
17日下午,記者與一通快遞南昌分公司取得聯系。一王姓工作人員表示,她剛來公司,具體情況還不清楚。隨后拒絕了記者進一步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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