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異地快遞不得超72小時 行業標準明年起實施
2007-11-15 15:5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托運一臺電腦到浙江,托運部竟拒絕賠償。”昨日,南昌市民王先生向本報反映,由于沒有索賠依據,他不知道怎么辦才好。就此,省郵政局表示,《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明年1月1日實施后,當快件出現延誤、毀損、丟失和內件不符等問題時,消費者有了索賠依據,即便是沒有買保價的包裹,也可獲得5倍于服務資費的賠償。
對于快遞服務時限,省郵政局市場監管處李軍介紹說,按照《快遞服務》規定,同城快遞服務時 限不得高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不得高于72小時,同時對快遞服務徹底延誤時限進行了限制。其中,同城快件徹底延誤時限為3個日歷天,國內異地快件徹底延誤時限為7個日歷天,國際快件徹底延誤時限是10個日歷天。當快件出現延誤時,如果延誤時間超過了徹底延誤時限,消費者可以視為快件丟失,要求快遞公司賠償。
昨日,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發現,大多的消費者都表示沒聽說過《快遞服務》將實施。李軍說,《快遞服務》實施后,消費者將有據可循。在快件丟失情況下,除免服務費外,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快遞服務組織按照被保價(保險)金額進行賠償;沒有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按照相關規定,信件類繼續按照本次服務費用(不含其他附加費)的2倍進行賠償;包裹類則按照實際損失的價值進行賠償,但最高不超過本次服務費用(不含其他附加費)的5倍。此外,省郵政局提醒市民,一旦快件丟失,消費者一定要盡快找快遞公司索賠。因為該標準規定,除雙方就投訴受理時限有約定之外,同城和國內異地快件的索賠處理時限應不超過30個日歷天,國際快件為60個日歷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