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與“連鎖經營”的關系
2006-9-28 10:2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連鎖經營是一種商業組織形式和經營制度,一般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個企業,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通過企業形象的標準化,經營活動的專業化,管理活動的規范化以及管理手段的現代化,使復雜的商業活動在職能分工的基礎上實現相對的簡單化,把獨立的經營活動組合成整體的規模經營,從而實現規模效益。
連鎖經營通常分為三種類型:一是正規連鎖(簡稱RC),即總公司直接投資開設連鎖店;二是自由連鎖(簡稱VC),即保留單個資本所有權的聯合;三是特許連鎖(簡稱FC),即以經營權的轉讓為核心的連鎖經營,這也即特許經營。
1、 三種連鎖形式的不同特征
(1) 正規連鎖(RC):
第一, 正規連鎖具有資產一體化的特征,即每一家連鎖分店的所有權都屬于同一主體,歸一個公司、一個聯合組織或單一個人所有;
第二, 正規連鎖實行總公司統一核算,各連鎖店只是一個分設的銷售機構,銷售利潤全部由總公司支配;
第三, 正規連鎖總公司與其下屬分店之間的關系屬于企業內部的專業化分工關系,所以在經營管理權方面基本上高度集中,各連鎖店不僅店名、店貌等完全統一,經營管理的決策權,如人事權、進貨權、定價權、財務權、投資權等也都高度集中在公司總部,公司總部為每個連鎖店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以保證公司的整體優勢。
(2) 特許連鎖的特征(FC):
第一, 特許連鎖具有資產獨立性的特征,即特許連鎖店之間以及連鎖店與總公司間的資產都是相互獨立的;
第二, 特許連鎖實行獨立核算,特許連鎖店與其總公司都是獨立核算的企業,特許店在加盟時必須向總公司一次性交納品牌授權金,并在經營過程中按銷售額或毛利額的一定比例向總公司上繳“定期權利金”;
第三, 特許連鎖公司與其授權成立的特許店之間的關系是平等互利的合作關系,所以在經營管理上往往不采取強制性的措施,一方面通過特許合同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另一方面則是通過有效的服務、指導和監督來引導特許店的經營行為,因此,對特許連鎖公司來說,最重要的是特許轉讓合同,并樹立為特許店服務的觀點。
(3) 自由連鎖的特征(VC):
第一, 成員店的所有權、經營權和財務核算都是獨立的,可以使用成員店各自的店名商標,但是,當自由連鎖店發展到合股建立一家能為成員店提供服務的商業機構時,使用不同店名商標的成員店往往會轉換成使用統一店名商標的連鎖店;
第二, 總店或主導企業與成員店之間并不存在經營權的買賣關系,他們主要是靠合同和商業信譽建立一種互助互利關系,以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
第三, 總店與成員店之間是協商和服務的關系,總店主要負責統一進貨和配送,各店鋪在核算、盈虧、人事安排、經營品種、經營方式及經營規模、經營策略上都有很大的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