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物流天下全國物流信息網! | 廣告服務 | 服務項目 | 媒體合作 | 手機端瀏覽全國客服電話:0533-8634765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數字云物流讓您尋求物流新商機!
智慧物流讓您的物流之路更暢通!

搜索
首頁 >> 行業資訊

濟南物流業發展遭稅收難題?

2006-8-22 12:4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近段時間,在濟南市物流業內,現行稅收政策對企業存在重復征稅以及部分小規模企業不能開具發票等問題受到廣泛關注。對此,濟南現代物流協會負責人表示,行業發展承受稅收壓力,呼吁能否改變針對物流企業的稅收辦法。
    在一家物流基地,一位物流企業負責人向記者介紹,公司成立這么長時間,一直沒有開具運輸發票的權限,和客戶交易后,只能到納稅營業廳代開,影響了企業運營效率。
    采訪中,一位業內人士介紹,隨著物流行業發展,物流企業組合社會車輛漸成趨勢,但同時也造成了重復納稅問題的出現。就濟南來看,多數物流企業都有社會車輛掛靠,在促進行業發展的同時,又增加了納稅負擔:作為獨立法人的物流企業與貨運單位結算要納稅外,與掛靠車輛司機進行財務核算時還要繳一次稅。而且物流企業開展的業務既有運輸業務,又有倉儲業務。交通運輸業務繳納營業稅的稅率和倉儲業務繳納的稅率不一致,這樣就影響了物流企業的一體化運作。由于物流企業要外包大量業務,他們需要支付給其他運輸企業及倉儲企業較大比例的費用,而自己只賺取差額收入,這在運輸環節可以扣除外包收入后納稅,但在占營業額近四分之一的倉儲環節不能扣除。
    對此,地稅部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本上看,從國家到地方,對物流行業審核非常嚴格,因為這關系到國家稅收中增值稅抵扣運費的問題,所以部分物流企業沒有交通運輸發票開具權限很正常。對計算納稅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文件)第三條第十六款規定:“經地方稅務機關批準使用運輸企業發票,按‘交通運輸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的單位將運輸業務分給其他運輸企業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運輸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由此,按其實際取得的運費收入計算繳納“交通運輸業”營業稅。
    濟南現代物流協會一位負責人表示,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的規劃已經為濟南物流企業的發展帶來利好消息,包括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推進物流信息化建設等。他說,這幾年來,國家管理部門也陸續出臺了一些相關的文件,以期盡快解決長期困擾物流企業發展的稅收難題。因此,呼吁盡快改變物流企業稅收征繳辦法,朝著系列化運作方向發展。(記者 曹雷)
   
點評此文章 / 寫評論得積分!+ 我要點評
  • 暫無評論 + 登錄后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