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全年實現快遞業務量20.5億件,日均完成560萬件,同比增長45.9%,首次超過北京位居全國第三。
“3·15”即將來臨之際,深圳市郵政管理局透露,2016全年,深圳“12305”郵政業消費者申訴電話、申訴網站共收到快遞業務有效申訴14932件,而當年全市快遞業務量達20.5億件,即相當于每百萬件快遞產生約7件有效申訴。與去年同期相比,快遞業務量增速為45%,而有效申訴率降低了30%,全市快遞服務滿意度穩步上升。
業務量增長45.9%有效申訴率降三成
來自市郵政管理局的數據顯示,2016年,我市快遞業務收入實現298.3億元,同比增長33.8%,在全國城市排名中僅次于上海位居第二;全市8萬快遞大軍,全年實現快遞業務量20.5億件,日均完成560萬件,同比增長45.9%,首次超過北京位居全國第三。以單件快件貨值160元計算,深圳郵政業全年累計承載了超5000億元貨值的商品流通,航空快件量占深圳機場貨郵吞吐量50%以上。
與此同時,去年市郵政管理局申訴受理中心受理消費者通過“020-12305”郵政業消費者申訴電話、申訴網站共受理涉及快遞業務的申訴37812件,其中精處理確認為有效申訴的(即確定企業責任的)為14932件。即2016年,全市每百萬件快件有效申訴率約為7.3%,同比上一年度下降了約三成。
記者查詢了解到,根據國家郵政局公布的數據,2016年,全國快遞有效申訴率約為8.4件/百萬件快件,即深圳快遞服務質量好于全國平均水平。
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89.5萬元
記者從深圳市郵管局獲悉,去年,深圳消費者對快遞業務申訴的主要問題中,占比最高的是投遞服務問題,共6866件,占45.98%;其次是快件的丟失短少問題,共2901件,占19.43%;其余包括快件延誤問題,占18.39%;快件損毀問題,占9.88%;快件收寄服務問題,占4.29%;快件的違規收費問題,占0.43%。
市郵管局昨日透露,作為主管部門,對于受理的快遞業有效申訴,均依法依規進行了調解處理,全年實際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89.5萬元。消費者對郵政管理部門申訴處理工作滿意率為97.3%,對企業申訴處理結果滿意率為95.23%,都比前一年度有所增長,消費者的用郵體驗得到提升。
而市快遞協會透露,針對消費者對快遞服務申訴較多的情況,2016年已著手建立行業“失信黑名單”制度,分別針對快遞管理人員、快遞員、收件人、發件人、電商等5類對象,設定了26種失信行為,其中包括快遞員偷盜快件、配合違法禁運,管理人員吃拿卡要、挪用公款等,企業發現上述人員出現失信行為可以上報協會將其列入“黑名單”。目前全市已有13人進入該名單,無法繼續在深圳快遞業內就職。
提示貴重物品要附加保值
市郵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將持續推動快遞服務優化。在監管層面,將充分發揮消費者申訴和市場監管銜接聯動機制,認真做好申訴受理和調解工作,把在申訴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線索及時轉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并加強專項行動,加大執法力度,圍繞快遞市場出現的熱點問題,尤其是嚴厲打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加強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
上述負責人表示,市民平時要盡量選擇依法合規經營,服務口碑好的快遞企業。這樣的企業在寄遞服務過程中出問題的幾率就會小一些,即使出了問題,消費者也能很方便維護自身的權益。
快遞末端服務“三難”問題突出
市郵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數據可以看出,投遞服務環節依然是消費者申訴的主要問題,這也反映出了目前深圳郵政業存在的末端“痛點”。目前,城市快遞末端服務有“三難”,這在深圳表現得尤為突出。
市快遞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深圳快遞網點安家難,目前房價、租金快速上漲,快遞加盟網點租金成本往往已占到運營成本的20%~25%,即便如此,尋找一塊合適的經營地點也并不容易,快遞網點作業時間長,時常需要作業到凌晨,業務高峰期還可能通宵達旦,物流車流人流繁雜,因而經常遭到社區業主投訴。
同時,深圳目前“禁摩限電”,雖然深圳已為快遞企業打開了兩輪電單車上路的綠燈,但是目前市民網購品種不斷豐富,除了衣服、箱包、食品等小件物品外,包括大型電器、家具、裝修板材等也全部納入了網購快遞配送范疇。在電動三輪車無法合法上路的情況下,隨著業務量的增長,派件效率和質量如何保障,也依然是困擾行業發展的問題。
此外,深圳快遞業務量年年增長,快遞員每天工作時長普遍在12~14小時,單人日收件量可以達到100~120件,高峰期可以突破200多件,勞動強度大而收入低,年輕員工流失率已近六成,招工難,員工流動性大等問題,也對保障服務質量形成了影響。
市郵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疏解城市快遞末端服務痛點,將加快推進快遞“三進工程”,推動智能快件箱和投遞站進小區或學校,支持快遞與社區商店融合發展;協調有關部門,尋求快遞用車難、停車難問題解決辦法,引導企業合理、有序競爭,督導品牌快遞企業向社會公示企業賠償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