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改再破一塊“堅冰”——鐵路貨運價格市場調節價擴圍并提高波幅。國家發改委26日發布《關于深化鐵路貨運價格市場化改革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對鐵路集裝箱、零擔各類貨物運輸價格等12個貨物品類運輸價格實行市場調節,由鐵路運輸企業依法自主制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根據《通知》,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整車運輸各貨物品類基準運價不變,鐵路運輸企業可以國家規定的基準運價為基礎,在上浮不超過15%、下浮不限的范圍內,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具體運價水平。
“擴圍并提高波幅,這是鐵路貨運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副所長李連成向記者表示,近幾年來,發改委一直在致力于推動鐵路運輸領域的價格改革,目前已經取得相當大的成果。
今年11月份,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明確未來三年價格改革的任務,該文件提出要“擴大鐵路貨運市場調節價范圍”。
此次鐵路貨運價改還涉及“電力附加費”。《通知》稱,將執行國鐵統一運價電氣化路段收取的電力附加費并入國鐵統一運價,不再單獨收取。
李連成向記者強調,鐵路貨運價格改革是一種機制上的改革,目的是“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發揮決定性作用”,而價格的市場調節必然不是單向向上的,而是“波動”的“能上能下”的。因此,鐵路貨運價改“升級”后,鐵路系統要提高自身競爭力,才能贏得更多市場份額。(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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