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安全管理已到刻不容緩的地步
2013-6-17 10:30: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本報記者 張穎川
安全大于天——這是企事業單位生產經營的基本準則。然而,近段時間以來,全國多個地區接連發生的多起重特大安全生產管理事故,卻讓這一準則在殘酷的事實面前顯得如此蒼白無力。
6月3日,吉林德惠市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兩車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共導致121人遇難;
6月2日,中石油大連石化公司位于甘井子區廠區內一聯合車間儲罐罐體著火,事故造成2名工人重傷;
5月31日,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中儲糧直屬庫發生火災,造成儲量4.7萬噸的糧食表面過火;
5月20日,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紅棉二路華茂工業園路面發生塌陷,共造成5人死亡;
……
通過分析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很多事故都與大物流領域有著密切的關聯,從食品企業物流,到能源物流、倉儲物流,再到交通運輸建設,安全事故的陰霾幾乎彌漫著物流行業的每一處角落。重大的人員傷亡,巨額的財產損失,惡劣的社會影響,這些無不給各行各業尤其是物流產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敲響了警鐘。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刻不容緩。
正是鑒于此,習近平總書記日前就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強調“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要求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切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那么,對于物流行業來說,該如何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一方面,需要相關政府部門發力,加大執法和問責力度。
在物流行業,法律法規的滯后,已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重要瓶頸。據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張長青介紹,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的物流法,F行的物流立法涉及眾多部門,如交通、鐵路、航空等,而這些法律法規過于分散,缺乏系統性,甚至各個法律法規之間還存在著不協調和沖突的現象,這就使得物流法律法規的指導性和規范性作用難以落到實處。這從以往對重大交通事故的處理和問責的乏力上,即可發現端倪。
令人欣慰的是,目前有關部門對此已作出反應。如鑒于近段時間多起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高人民法院6月12日發出了《關于加強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有關安全生產重要批示精神,依法從嚴懲處危害生產安全犯罪。《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審理好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對于已經起訴的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要及時審理,嚴格依法判處,回應社會關切,為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發揮積極作用。
另一方面,便是需要廣大物流企業從自身做起,注重培養安全意識,強化管理,練好內功,進而做好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具體來講,物流企業應該深刻吸取上述重大事故的教訓,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員素質,全面排查消除隱患,嚴規鐵律,真抓實管,扎扎實實做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對此,中國物資儲運協會會長姜超峰深有同感。他對記者表示,目前一些企業包括物流企業之所以事故多發,其中一個關鍵因素還在于管理的不到位。由于物流企業管理不善,往往使得企業員工缺乏安全意識,對安全工作重視不夠,以致很容易引起相關事故的發生!皬哪壳鞍l生的幾起事故來看,不管是大慶市林甸縣中儲糧直屬庫的大火,還是中石油大連分公司油罐爆炸引發的火災,有哪起不是企業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所以,要想更好地保障安全生產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企業強化管理是重中之重。”姜超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