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新規3月施行,肇慶郵政部門稱將出臺實施方案
2013-3-9 9:38:00 來源:肇慶都市報道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年來,網上商場日臻成熟,快遞市場發展迅猛,但市民對快遞市場的抱怨以及因快遞而產生的糾紛也越來越多。 3月1日起,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實施,對野蠻分揀、信息泄露等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丟失賠償額也不再限于三倍郵費。目前,我市郵政部門正準備作市場調研后再制訂具體實施方案。記者 胡鐘雄
暴力分揀最高罰三萬
大概2個月前,記者在本地網絡論壇上看到,有網友上傳了一段快遞公司從貨車上把快件扔到五米遠的分揀場上的視頻,該網友稱視頻中的快遞公司就在城區。
而記者昨日走訪位于橋西車場附近的一家快遞公司時看到,4名工作人員正忙碌地對快件進行地區分類,每個人身邊都有一米高的圓錐形快件堆,不時會有快件從同事手中“飛來”自己身旁的堆上。工作人員介紹,每天他們需要分揀的快件很多,為了快速整理,往往只能采取“扔”的方式。他們會根據快件的質量和密度選擇是“扔”還是“放”,如衣服之類較輕的快件,在進行登記后,就用“扔”法。不過,他們稱目前還不知道快遞新規實施。
新《辦法》規定:快遞企業分揀作業時,不得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郵件)損毀;違反規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處一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針對快遞能否先開包驗貨后簽收的問題,新《辦法》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
賠償不受三倍郵費限制
記者從端州區消委會獲悉,城區關于快遞物流的投訴主要集中在快遞物品損壞和丟失兩方面。今年1月,市民岑小姐通過住宅小區內的一家快遞公司郵寄一件進口名牌大衣到東莞,價值3000多元。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包裹失蹤了,由于未保價,快遞公司表示,本該按照合同即“快遞費的6倍,即72元”賠償,經調解,也只賠償了岑小姐300元。
新《辦法》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國家《郵政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不再設定只賠償三倍郵費的上限。
泄露客戶信息或追究刑事責任
去年,廈門一女白領因隨手丟棄快遞包裝袋泄露個人信息,遭遇同小區的待業男子陳某無意看到后假扮快遞員入室搶劫并殺害。隨后又有媒體報道填在快遞單上的地址、電話、單號等信息,可能已在網上被公開叫賣。如何保護個人信息不被泄露,已日漸為消費者關心。
家住端州三路的市民徐小姐告訴記者,今年6月她多次接到陌生人的詐騙電話,對方對她的個人信息十分了解。“有幾次我剛說‘你好”,對方就叫出了我的名字,還能說出我的家庭住址。”她估計應該是平時將快遞包裝袋亂丟,泄露了個人信息。
新《辦法》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和快遞從業人員,不得違法提供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否則將對個人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郵政部門:市場調研后將出實施方案
市郵政管理局聶科長介紹,“新規比之前要嚴格很多,快遞公司要適應,必然要提高自律水平和員工的職業素質。”
對于新規“看起來很美”卻可能遭遇執行和監督困難等問題,聶科長表示,政策落地的確需要一定時間,他們馬上會開展對我市快遞市場的一個全面調研,進而提出一套合理可行的實施方案,以便增強市民對于新規落實的信心。“目前我市尚未執行該新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