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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新規:快件損失將不再受限3倍資費

2013-3-5 11:15:00 來源:中國江蘇網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快遞丟了只賠付三倍運費、“雙十一”“雙十二”快遞成慢遞、包裹里面的物品被人置換……這些曾遭人詬病的快遞業問題,有望在今后得以緩解。從3月1日起,修訂后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其中對野蠻分揀、損失賠付等,都做出了進一步的細化和明確。

  去年一年,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累計完成57億件,高峰期一天就達到3000萬件,平均每個人在一年中使用了4次以上快遞服務。而根據鎮江市郵政管理局的統計,去年我市快遞業務量達到1628萬件,人均使用快遞服務達5次以上。超常規增長的背后,是快遞行業部分權責的不明確,這也是《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此次修訂的原因。

  記者 巫悅萌

  “三問”快遞新規

  新規實施后,究竟會給快遞行業帶來哪些不一樣的地方,記者日前來到郵政類業務(包括快遞市場)的行政管理部門——鎮江市郵政管理局進行采訪了解。

  疑問1 快件丟失將按什么標準賠付?

  此前,快遞包裹里“手機變磚頭”的事件時有耳聞。本報也曾經報道過,我市市民李先生快遞了一張據稱價值6800元的床,并為此花費了500元的運費。但接收快遞的業務員卻在填寫了收貨單據后,轉手將貨物轉給了另一家公司,而貨物在隨后的快遞過程中丟失。

  幾經交涉,快遞公司只同意賠償單據寫明的費用,也就是500元。不過,“12315”工作人員后來在單據后面發現了一則條款:貨物丟失,5倍運費賠償。這些極小的文字承諾,才將賠償的價位提高到了2500元。

  市郵政管理局副局長戴文濤說,在此之前,快遞丟失或者內件被置換,賠付時多依從企業標準,多數快遞企業對非保價郵件都是按照3-5倍運費的標準進行賠付。這就容易造成快遞物品價格昂貴,而賠付十分低廉的狀況。

  新規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如果是保價快件,那么就按照保價金額來賠償;如果是非保價快件,那么就按照《郵政法》和《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來賠償,這就不受3-5倍運費賠付的限制了。”

  不過,作為快遞行業的主管單位,市郵政管理局提醒,貴重物品在快遞時,最好還是要保價,這樣在產生損失時會按照保價金額進行賠償,避免產生糾紛。

  疑問2 是先簽后驗還是先驗后簽?

  一直以來,究竟是“先簽后驗”還是“先驗后簽”,是困擾消費者和快遞員的一個問題——先簽后驗,消費者怕快遞公司不認賬;先驗后簽,快遞員沒那么多時間慢慢等。

  “快件外包裝完好的,那么我們收件人就可以簽字確認了。但如果快件貼著易碎品的標簽并在詳情單上注明易碎品的,或者外包裝有明顯破損的,快遞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戴文濤說,特別是在外包裝明顯破損的情況下,消費者一定要堅持先驗收,這樣如果出現物品損壞的情況,就可以向快遞公司反映,由快遞公司協調,看究竟是在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哪個環節上出了問題。

  此次新規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當然是要送到收件人的手上。但是現在一些小區、機關辦公樓、校園,不允許我們快遞員進去,也只好區別對待。”戴文濤說,不少快件的收件者選擇讓人代收,這實際上也是把自己的驗收權利交給了代收人,代收人也要承擔妥善保管、完好投交收件人的責任。

  疑問3 快遞出現問題該如何維權?

  此前,快遞長時間不到,消費者大多只有干著急。此次新規規定,企業應當在承諾的時限內完成快件(郵件)的投遞。戴文濤告訴記者,按照《快遞服務標準》,除與顧客有特殊約定以外,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72小時。

  快遞如果無法按時送達,消費者如何維權呢?戴文濤說,消費者可以先向快遞公司或總部查詢、投訴,如果結果不滿意,可以向郵政管理局或消協反映情況。“我們還會和消協及媒體加強聯系,及時處理相關投訴。目前,郵政行業申訴電話是‘12305’,郵管部門將及時進行查處,并及時反饋消費者處理結果。”

  對于之前央視曝光的快遞企業野蠻分揀,新標準也有明確的規定,快件分揀脫手時,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距離不超過30厘米,易碎品不超過10厘米。“還有郵件不能拋扔,如果距離較遠,應該用小車推運。市民如果看到快遞公司不合規的做法,都可以來電來訪。”戴文濤說,本月市郵政管理局將組織全市所有快遞企業進行一次培訓,就是學習這個新實施的管理辦法。

  “今年上半年,市郵路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將成立,我們還會聯合公安、國安、工商、海關、文化等部門,建立聯動監管機制。”戴文濤說,希望通過機制的建立,確保郵政快遞業安全運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看看他們怎么說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各方對此都有不同看法,不過無論是消費者還是快遞從業人員,都希望在規范快遞市場運作后,帶來的是雙贏。

  消費者:有規可依更要靠自覺

  大到家具家電,小到生活用品,市民李珊珊都會在網上購買。寄到她家或者單位的快遞包裹,平均每周都有三四個。“從五六年前就開始網購了,不過我還算好,沒碰到過丟件或者快遞包裹里東西被換掉的情況。”

  李珊珊說,對于快遞最不滿的一次,是前年的“雙十一”,好幾件東西買了半個多月后才收到。去年“雙十一”,李珊珊沒忍住,還是在網上買了一堆東西,“去年快遞好多了,最遲的一件毛衣一個星期后也就收到了。”

  對于新的快遞管理辦法,李珊珊也注意到了,“以后要是快遞沒有及時送到誤了事,我也有維權的依據。”對于日常生活已經離不開快遞的她來說,管理辦法有了,但更重要的是落實,“像關于分揀的規定,我們平常也看不到,還是要靠快遞企業自己遵守吧。”

  快遞員:操作起來難度挺大

  “公司沒說要培訓呢,但這個操作起來不容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快遞員告訴記者,他們私下交流時,都覺得新規讓他們有點難做。

  這名快遞員說,他每天平均要送幾十甚至上百個包裹,如果每個包裹都要開封驗收的話,是相當費時間的,“送件量起碼會減半,到時候東西肯定更來不及送。”他說,他們送快件的時候,并不會特別留意包裹是否有破損或者有易碎品的標簽,因此也不存在提醒收件人檢查驗收一說。“而且很多寫字樓或者小區,都是讓保安代收,總不能讓保安直接打開包裹吧。”

  按照新規定的辦法,每個環節都要多耗時,如果因此耽誤了投遞時間,最后責任還在快遞公司。

  快遞公司:從業人員有了規范和標準

  昨日,記者聯系我市幾家快遞公司發現,對于新規,他們還沒有過多地研究細則。圓通快遞鎮江分公司負責人金銀華說,由于在外出差,目前還沒有過多關注新規,但“肯定會按照規定來做的。”

  中通快遞鎮江市場的負責人劉月珍告訴記者,由于辦法剛剛出臺,他們還沒有對員工進行培訓,“有規范總比沒有規范好,這樣我們操作起來也有個標準。”劉月珍說,按照規定,每個分揀站都會有攝像頭進行拍攝,今后對于野蠻分揀,也會更多靠攝像設備來監督和界定。

  監管部門:希望雙方互相體諒

  “新辦法也是希望快遞公司和消費者能相互體諒。”戴文濤說,這兩年快遞業快速發展,各種規章制度都在探索中。“比如前年‘雙十一’,各個倉庫都爆倉后,我們和各大電商聯系,以后搞大型促銷時,往各個方向去的快遞的預估數量,都要通報給各大快遞公司,也好早做預案。”

  目前,快遞員的工作也是相當辛苦,特別是到了高峰期,從業者都要加班加點,不少經理都要自己上路送貨。“新辦法在保護消費者的同時,也希望消費者能體諒快遞從業者,因為這個確實是份挺辛苦的工作。”

  新規懲罰標準

  野蠻分揀的罰個三萬不為過

  去年底公布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對違反各項服務規定的行為制定了具體的懲罰標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違反快遞服務標準,嚴重損害用戶利益,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將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對于去年快遞業頻現的泄露用戶信息資料的問題,此次《辦法》規定,快遞從業人員不得扣留、倒賣、盜竊快件和違法提供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違反規定的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業界爆出的野蠻分揀等問題,《辦法》規定企業在分揀時,應當按照快件的種類、時限分別處理、分區作業,并及時錄入處理信息,上傳網絡,不得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損毀。違反規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處1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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