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快遞企業丟失快件最高罰3萬
2013-3-26 9:12:00 來源:法制日報——法制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新修訂的《重慶市郵政條例》近日施行。新修訂的條例明確規定,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郵件、快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并由郵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重慶市郵政管理局局長袁祖偉介紹,新修訂的郵政管理條例,細化完善了郵政設施、郵政服務、快遞業務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
新修訂的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違反快遞服務國家標準,嚴重損害用戶利益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而郵政企業將用于普遍服務的補貼資金用于競爭性業務的,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