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代收代簽問題亟待規范
2013-2-20 8:44: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張穎川
近日,筆者的朋友小華在接收一個快件時遭遇了這樣的經歷:
小華是某公司的業務經理,他的客戶發來一封蓋有該公司印章的重要文件,需要他本人簽字后再寄回原地。按理說快件發出后第二天就能收到。然而第二天小華等了一整天也絲毫不見快件蹤影。于是到快遞公司網站查詢訂單號,顯示快件已經收件。然而小華問遍了同事和物業,都說沒有簽收他的快件。于是他又致電快遞公司詢問事由。快遞公司表示幫助查詢,經過幾番折騰,快遞公司的答復是:快件確實已被簽收。簽收者是誰沒有查到。由于非本人簽收導致該快件丟失,公司會給予適當的賠償。
該快件因簽收問題導致丟失,著實讓人悲催不已。不錯,快遞公司雖答應賠償,但賠償也只是運費的幾倍而已,而因重要文件丟失導致的損失著實不是幾倍運費所能賠付得起的。迫于無奈,小華只好要求客戶重新寄一封郵件。
事實上,代收代簽包裹現象普遍存在。當快件到了收件人工作單位,如果收件人不在,快遞員便會找個人代為簽收;如果是貨物配送到戶,但送貨時業主恰好不在家,快遞員大多會將貨物交由小區的物業代收并轉交。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省去快遞員多次送貨產生的額外費用,省去了來回奔波耗費的大量精力,也方便了客戶。由此,也使得這種接收方式成為一種常態。
但是,由于代收代簽處于服務的末端,快遞公司對代收代簽所引發的問題往往并不重視,致使這一環節運作起來極不規范,存在著很大的弊端:快遞員不問具體名姓隨便找人簽收,很容易導致快件丟失;而且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要求,物業服務公司沒有代收快遞的義務,自然也不會因此帶來什么收益,所以物業服務人員代人簽收快件后難免疏于保存,致使快件損毀或滅失。這樣不僅給收件人造成巨大的損失,也讓快遞公司面臨著賠償損失或陷入糾紛的風險。小華的案例就是一個典型的證明。
所以,在此筆者向廣大快遞企業提個醒,有必要對快件代收代簽引發的問題加以規范。
筆者認為,對于那些由物業代收的快件,不妨物業公司、快遞公司雙方聯手合作,建立一種簽收制度,簽訂有償服務協議。經業主委托后,需由物業代為簽收和存放的快遞,快遞企業按協議向物業支付一定金額的服務費,物業公司可以在小區管理處設置專門的封閉式貨架存放快件,讓業主、快遞都不再為代簽代收快遞而煩惱;對于那些熟人代收的快件,快遞公司亦須嚴格規范,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如快遞員須首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授權才可交由別人代收,并準確登記代收人的姓名以供日后出現問題時方便查詢。這樣不僅是對客戶負責,更是對快遞公司負責,既方便了客戶,保障了快件安全,同時也為企業自身帶來了良好的信譽,免去了賠償和糾紛之苦,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