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主快件保留半年后可賣可毀
2013-11-30 10:58:00 來源:東方早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無主快件可能有三種處置方法如果物品是現金、金銀以及其他可變賣物品,企業可以予以變賣,所得價款扣除處理費和快遞費后,上繳中央國庫。
如果是存款單、存折、銀行票據,企業應送交簽發的銀行、金融機構處理;如果是戶口遷移證、護照、身份證等,應送交證件制作簽發機構。
凡是被銷毀的無主快件,快遞企業將填寫銷毀信件申請表,報所在地郵政管理局核準后,予以銷毀。
早報記者 李萌快遞收件方查無此人,退回后寄件人拒收,快遞企業如何處理此類快件,以前并無官方的明確規定。今后,快遞企業可在保留6個月后,按照程序對快遞變賣、移交或銷毀。
昨天開始,由國家郵政局初擬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發至各家快遞企業征求意見。
“海淘貨”也易被丟棄快遞企業透露,既無法投遞又無法退還的快件相當普遍,不外乎幾種情況:寄件人地址和聯系方式不詳或錯誤、寄件人聲明放棄、快件退回后寄件人拒收或者拒絕支付有關費用、保管期屆滿寄件人仍未領取。
對于無法派送快件的數量,各家快遞公司均表示很難準確統計。但很多企業強調,這些貨物已經成為燙手山芋,其中“海淘貨”找不到收寄主人的情況更多。如果無法投遞,貨物將根據寄件人在包裹、快件封面和發遞單上相關欄目內所注意見處理。未注明處理意見或所注意見互相矛盾的,包裹、快件將默認為退回寄件人居住國。屆時將產生運費、需向海關銷稅款,有些寄件人寧可“消失”,也不愿付運費或稅款。
變賣剩余所得需繳國庫申通等一些快遞企業上海總部昨天表示,企業已接到國家郵政局初擬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該規定為征求意見稿,交快遞企業研究。
國家郵政局擬規定,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的保管期限,由快遞企業建立全網統一的制度,在各地安排專門場地進行保管,保留期自登記之日起不少于6個月。
保管期限未滿的無主快件,快遞企業將繼續提供查詢服務,用戶出具相關交寄證明,就能夠查詢、認領,再次投遞或退回的資費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快遞服務合同執行。
保管到期無人認領的快件,快遞企業可以進行開包處理,“由快遞企業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并采用技術手段對開拆全過程實行監控,監控資料保存時間不少于30日!笨爝f企業實施開拆的工作人員,應當對快件的外包裝和內部物品進行拍照,并對物品名稱、性質、重量、特征等進行詳細登記,上報郵政部門備案。
無主快件的處置結果將是變賣、移交、銷毀三種:如果物品是現金、金銀飾品、國內現行有效郵票以及其他可變賣物品,快遞企業可以予以變賣,所得價款扣除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的處理費和應付快遞服務費后,上繳中央國庫。
如果是存款單、存折、銀行票據憑證,國家郵政局要求快遞企業送交簽發該單證的銀行、金融機構處理;如果是戶口遷移證、護照、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書、證件,應送交證件制作機構或證件簽發機構處理。
凡是被銷毀的無主快件,快遞企業將填寫銷毀信件申請表,報所在地郵政管理局核準后,予以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