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建議快遞企業處理網購業務應與寄件人簽合同
2012-8-26 9:47:00 來源:新快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新快報訊 記者劉操報道 昨日,《廣東省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辦法》)在省政府法制辦網站征求意見。《辦法》對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封裝用品標準、明碼標價、分揀、運輸、投遞等環節做了明確。
《辦法》要求,對于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客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快遞企業應當與寄件人簽訂合同,明確企業與寄件人在快件投遞時驗收環節的權利和義務,并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驗收服務。
《辦法》最引人關注的是快遞服務方面。《辦法》提出,快遞企業應使用符合標準的快遞封裝用品。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有關規定,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或以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有關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價格等。快遞企業在收取快件時,應當提示寄件人如實填寫快遞運單,并核對有關信息,準確標注快件的重量。快遞企業在分揀、運輸快件時,應當按照郵政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規范操作,確保快件不受損害。
對于容易發生糾紛的投遞環節,《辦法》提出,快遞企業在投遞快件時,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快件外包裝完好、重量相符的,收件人應當予以簽收。如果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的,收派員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