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準深圳前海金融稅制改革先行先試政策比特區更特
2012-7-4 9:28:00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允許前海探索拓寬境外人民幣資金回流渠道
對前海符合條件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所得稅
支持前海建設深港人才特區,開展深港教育、醫療合作試點
本報北京7月3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3日消息,國務院日前就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有關的政策作出批復,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試政策,打造現代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區、現代服務業發展集聚區、香港與內地緊密合作的先導區、珠三角地區產業升級的引領區。
在金融改革創新方面,允許前海探索拓寬境外人民幣資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幣離岸業務發展,構建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支持設立在前海的銀行機構發放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在《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積極研究香港銀行機構對設立在前海的企業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同時,支持在前海注冊、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在國務院批準的額度范圍內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支持包括香港在內的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在前海創新發展,積極探索外資股權投資企業在資本金結匯、投資、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支持在CEPA框架下適當降低香港金融企業在前海設立機構和開展金融業務的準入條件等。除此之外,還通過其他一系列具體措施來建設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范窗口。
在稅制改革方面,支持前海在國家稅制改革框架下發揮探索現代服務業稅收體制改革的先行先試作用。在制定產業準入目錄及優惠目錄的基礎上,對前海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產業準入目錄及優惠目錄分別由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規劃產業發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取得的暫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按內地與境外個人所得稅負差額給予的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注冊在前海的符合規定條件的現代物流企業享受現行試點物流企業按差額征收營業稅的政策。
此外,國務院還就加強法律事務合作,支持前海建設深港人才特區,建立健全有利于現代服務業人才集聚的機制,支持前海在深港兩地教育、醫療等方面開展合作試點,加強電信業合作出臺了相關具體措施。將前海納入經國家批準的廣東省專業資格互認先行先試試點范圍;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經批準在前海設立獨資國際學校,其招生范圍可擴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海外華僑和歸國留學人才的子女;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前海設立獨資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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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區位于深圳西部,蛇口半島的西側,珠江口的東岸,地處珠三角區域發展主軸和沿海功能拓展帶的十字交匯處,與香港、澳門毗鄰,占地面積約15平方公里,均由填海造地而成。
根據規劃,前海將充分發揮毗鄰香港國際經濟中心的優勢和作用,重點發展金融業、現代物流業、信息服務業、科技服務及其他專業服務業四大產業。
前海合作區將用10年時間完成“三步走”的目標。初創階段(2010—2012年)全面完成合作區土地整備工作,區內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產業發展開始起步,引進部分香港和世界高端品牌的現代服務業;初步形成運作規范、安全有序、服務優良的營商環境。提升階段(2013—2015年)基本完成區內基礎設施建設,初步建立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低碳生態城區;深港合作取得明顯成效,產業發展政策環境和社會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開放和完善,地區生產總值達到500億元人民幣左右。發展階段(2016—2020年)建成基礎設施完備、國際一流的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成為亞太地區重要的生產性服務業中心,在全球現代服務業領域發揮重要作用,成為世界服務貿易重要基地,地區生產總值達到1500億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