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上路未投交強險 肇事承運方承擔責任
2012-7-24 10:2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陜西某重型汽車有限公司與吉林大宇物流公司簽訂了運送其所生產的新貨車的協議,由大宇物流公司負責將新車從陜西開回吉林。
2011年9月25日,吉林大宇物流公司雇傭的司機李某駕駛無牌新貨車,途經錦州北鎮市西環路由南向北行駛時,將在道路上由西向東行走的張某撞上,致使張某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北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現場勘查及調查認定,李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張某負此次事故次要責任。案發后,李某向北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投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駕駛的車輛,系陜西某重型汽車有限公司委托吉林大宇物流有限公司運輸的新車,未投保交強險,李某是吉林大宇物流有限公司雇傭的司機。
法院認為,依照法律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陜西某重型汽車有限公司將其所有的新貨車委托吉林天宇物流公司運輸,后者作為承運方,違反法律規定,在沒有為該新貨車投保交強險的情況下上路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吉林天宇物流公司應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關于二公司在訴訟中所提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李某賠償,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經查,吉林大宇物流公司接受陜西某重型汽車有限公司委托,為其運輸新貨車,大宇物流公司作為車輛管理人,在未給該肇事車輛投保交強險的情況下使其上路行駛,發生交通事故應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雇傭的司機李某不承擔賠償責任。
近日,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吉林大宇物流公司賠償張某親屬經濟損失人民幣9萬余元。(文中單位為化名)孫德江 記者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