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塘沽市民遭遇“送貨上門”與“送貨上樓”區別對待
2012-7-12 14:1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選取送貨上門服務,但最后派送員卻只將貨物送到小區樓下!苯,天津濱海新區塘沽的張小姐反映,自己通過德邦物流投遞大件物品,物流收了送貨上門費,卻沒把貨送到自家門口。
7月5日,張小姐通過德邦物流從煙臺托運了13件行李到塘沽,并選擇了送貨上門這項服務。可是行李寄到時,物流工作人員要張小姐自己下樓去小區門口拿貨。如果送貨上樓,需要另外支付費用180余元。幾次協商無果后,張小姐無奈只好找來朋友,將行李運到七樓家中!敖迂洉r上樓取件一共收30元,送貨的時候收55元還不送上樓,難道接、送貨物所指的‘門’還得區別對待?”張小姐認為物流公司這樣做很不合理。
隨后,記者致電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開發區黃海路分公司派送部一名于姓經理。她告訴記者,公司的確規定送貨上門不包含上樓服務,需要送貨上樓,要按樓層另外支付費用。另外,客戶在填送貨單時,可以勾選送貨上門或者送貨上樓等服務,填寫時工作人員一般也會做出說明。
而張小姐說,她在煙臺填單時,交貨方式只有送貨上門、營業點自提和機場自提選項,工作人員也未說明還有送貨上門和送貨上樓的區別。(記者 艾欣)
■律師說法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潘峰律師表示,物流公司提供具體服務時要明示服務范圍,張小姐選擇送貨上門,按照常規理解應為送到訂單上指定的地點,包括送貨上樓。另收運費時,應事先告知客戶。潘律師提醒市民,普通貨物的運輸,要分清快遞公司與物流公司的區別,大件貨物委托物流公司運送,要簽訂明確的單據,明確送貨范圍,遇到糾紛時可以向工商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