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改革應避電改式利益困局
2012-5-20 14:18: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張瑞東
爭議數年的鐵路改革,年內或許會有初步方案。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幾個部委正進行有關鐵路改革的新一輪討論研究,大致上對政企分離和總公司下轄分公司兩大方向基本無太大異議,但具體實施細則仍然在調研階段。其中,最受關注的“大部制”改革和網運分離模式正在進行重點討論和研究。
鐵路改革已經到了箭在弦上的境地。當前,改革已經成為共識,改革方向初步確定,“政企分離”、“網運分離”以及“總公司下轄分公司”等方向基本符合實際。但是,在改革進程中應該著力廓清各方的利益糾結,避免陷入電改式的利益困局。
這并非杞人憂天,電改10年的經驗和教訓都擺在那里,足以引起重視。就在4月25日,陜西地方電力集團公司和國家電網陜西省分公司之間發生4年來的第二次“武斗”。當天,超過200名陜地電力職工強行拉線穿越了國家電網公司擁有的330千伏輸電線路,陜西省榆林市府谷縣警方及特警60來人,一起參與了這起暴力事件。
“武斗”這個很有煽動性的詞語,人們對它的印象還停留在“文革”時期。但是,在改革開放已經進行了30多年、民主法治深入人心的今天,這樣的暴力事件為何在電力部門再度上演?說到底還是電改不徹底、不到位,導致利益糾紛難以調和。具體說來,一是政企分離不徹底、不充分,“統得過多管得過死”的弊病未得到解決;二是壟斷體制下競爭格局未能充分展開;三是利益山頭割據。鐵路與電力在改革之前很多地方都十分相似,比如:政企不分、利益主體復雜、競爭機制匱乏、峰谷難題等。平衡利益關系,最大程度體現公平,電力改革為鐵路給出了前車之鑒。
鐵路改革的原則,應該是在徹底實現政企分離、網運分離的基礎上,將各方的利益廓清,避免“找后賬”。
首先是去壟斷化。中國鐵路在60年發展歷程中,一直以高度壟斷與強勢擴張的方式運載著中國經濟。但壟斷體制內伴生的責任、效率和腐敗等問題,深深制約著鐵路的發展。壟斷問題不解決,鐵路改革等于空談。所以,鐵路改革要順應形勢,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機制,塑造真正面向市場的競爭主體,從高度集中壟斷走向開放、高效、透明,才能更加符合民眾與國家的利益要求。
其次是債務處理。據鐵道部財務司數據,截至2011年上半年,鐵道部總負債首破2萬億元,負債率為58.53%。僅2009年支付的利息已高達400億元以上,未來可能超過1000億元。如此規模的債務包袱誰來背?不管是中央地方分成負擔,還是“二一添作五”地均分,都難言公平。一個比較穩妥的方法是,發行由財政部擔保的鐵路債券,盡量縮小債務規模,剩余債務由中央承擔,即通過政府一次性注資來解決,像當年國有銀行改革時,國家注資核銷銀行債務那樣。
最重要的是科學運營機制的確立。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之間的關系處理,以及實際運行中的利益協調,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必須妥善處理好,以絕后患。目前人們大多傾向于“大交通部”的可能性,即“大交通部”下設“鐵路運輸管理局”,負責鐵路建設規劃、鐵路運輸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地方鐵路局改制為鐵路運營企業集團,實現鐵路運輸市場化。這種格局實際上并未有顛覆性改變,筆者認為,應將鐵路部門完全企業化,只有如此,才能徹底解決壟斷、低效和政企不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