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物流天下全國物流信息網! | 廣告服務 | 服務項目 | 媒體合作 | 手機端瀏覽全國客服電話:0533-8634765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數字云物流讓您尋求物流新商機!
智慧物流讓您的物流之路更暢通!

搜索
首頁 >> 快遞資訊

快遞員不得擅自委托代收

2012-5-2 12:5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北京的劉女士曾遇到過快遞員未經她允許就找人幫她代收快件的情況。《快遞服務》國家標準實施后,這類不規范的操作有望減少。

  標準規定,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時,經收件人或寄件人允許,可由其他人代為簽收。代收時,收派員應核實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責任。

  《快遞服務》規定,用戶交寄信件,必要時快遞企業可要求用戶開拆,但不應檢查信件內容;用戶交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遞企業應當場驗視內件,用戶如果拒絕驗視,快遞企業可不予收寄。經過驗視,快遞企業收派員仍不能確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用戶應出具相關部門的安全證明,否則也不予收寄。

  驗視內件是目前普遍采用的快件安全保障手段。國際快遞企業也會對路邊交寄的快件和新客戶交寄的快件重點進行驗視。幾家較大的國內外快遞企業還會在快件分撥中心用X光機對快件進行第二次安全檢查。

  此外,《快遞服務》國家標準還首次對國際快遞服務環節提出了具體要求。對國際出境快件,驗視時還應檢查物品類快件所需的單證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快件。同時,快遞企業應明確告知寄件人國際快遞業務可能產生的額外費用,包括國際航空燃油附加費、物品類快件所需的報關費用等。來源光明網)
點評此文章 / 寫評論得積分!+ 我要點評
  • 暫無評論 + 登錄后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