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月15日起 高速公路收費將有兩大變化
2012-4-21 13:0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浙江日報杭州4月20日訊省交通運輸廳、省物價局今天聯合召開發布會宣布,經省政府同意,決定自2012年5月15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實施按實際行駛路徑收費、完善車輛通行費計費方法等兩項調整。記者就此采訪了省公路局收費處處長陳記訓和結算中心主任張起等相關負責人,回答讀者關心的收費熱點。
走多少路繳多少費
記者:為什么要按實際行駛路徑收費?按實際行駛路徑收費與現行的按照最短路徑費率標準收費有何不同?
陳記訓:按車輛實際行駛路徑收費,總體上體現了“走多少路、繳多少費”的精神。對相關各方面而言,收費更趨公平合理。
高速公路自實施聯網收費以來,對兩地間多條線路可走的車輛,一直按照最短路徑費率標準收取通行費。隨著我省高速公路建設不斷發展,這種方式不能保證最低收費。如2010年諸永高速公路全線開通后,部分杭州、金華往溫州方向的車輛在行駛路線不變的情況下,出現了通行費收費標準實際上提高的情況,原因正是諸永高速公路的“最短路徑”所致。
目前浙江省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標準體系中,除里程費之外,對隧道、橋梁等視其規模狀況,實行疊加收費,杭溫間的最短路徑——諸永高速,因橋隧多,實際收費比傳統路徑——稍遠的沿上三及甬臺溫高速公路去溫州更貴,因此按“最短路徑收費”亦存在不合理的情況。
按實際行駛路徑收費后,對行駛在我省高速公路的車輛,將按其實際行駛的路徑,計算并收取車輛通行費。而目前全省高速公路使用的復合通行卡能記錄車輛在路網內實際行駛的路徑節點信息,并據此計算出應繳納的車輛通行費。
記者:按照實際行駛路徑收費后,兩地間不同路徑收費不同,難免有人跑冤枉路、花冤枉錢,如何盡量避免這種情形?
張起:隨著我省高速公路網越來越密,兩地間可供通行選擇的高速公路路徑也越來越多,以前一律按最短路徑結算,兩地間遠路、近路一個價,駕車者繳多少通行費沒有選擇,現在按實際行駛路徑收費后,把選擇權還給了駕車者。
為了讓駕車者能選個省錢、快捷的路徑,我們正在對我省縱橫交錯的高速公路網的320多個進出口之間不同路徑的收費進行計算,排查合理路徑、不同走法,并將建立方便的網上查詢系統,放在公共出行平臺供出行者上網查詢。駕車者上高速前,先選好路線就能避免花冤枉錢。
通行費將穩中有降
記者:完善車輛通行費計費方法,具體包括哪些?
陳記訓:新規實施后,客車車輛通行費=車次費+車公里費率×車輛實際行駛里程數+隧道(橋梁)疊加的通行費。其中車次費、車公里費率、隧道(橋梁)疊加費標準不變。
同時將完善計費單位及尾數取舍。明確以5元為單位計費。2.5元(含)以下歸0;2.5元至7.5元(含)歸為5元;7.5元以上進為10元。
貨車實施計重收費,收費費率按《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省高速公路貨車計重收費費率試行方案的復函》(浙政辦函〔2009〕29號)執行。尾數取舍按本次調整的方法執行。
杭州灣跨海大橋、舟山跨海大橋、溫州大橋等按現經省政府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滬杭甬高速公路一類客車車公里費率仍為0.45元/車公里。
記者:完善車輛通行費計費方法后,通行費將會上升還是下降?
陳記訓:通行費將穩中有降。目前我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計費方法,在實際收費中出現“逢1.45進5,逢6.45進10”,具體計算中容易出現進多舍少,且涉及多個業主路段的通行費計算采取分段進整后累加,不盡合理,有必要進行調整。
計費方法調整解決了“角分四舍五入,元逢二進五、逢七進十”的問題,實行通行費計算的一次進整,即2.5元以上進5、7.5元以上進10,不足退0、退5;同時解決了目前涉及多個業主路段的多次進整,即以車輛實際行駛里程數為基數連續計算,不再按業主分段計算進整再累加。進、舍更加合理,保證通行費會出現穩中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