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勵經濟組織投資高速公路項目
2012-2-12 13:4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內外各類經濟組織,均可采取獨資、合資、合作、特許經營權轉讓、信托投資以及其他合法的方式投資我省高速公路項目,并享有無差別政策待遇。記者昨日獲悉,《鼓勵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高速公路項目暫行規定》日前經省政府研究同意,旨在進一步吸引各類資金投資高速公路建設。
根據《規定》,經營性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投資人招標應向社會公告,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公眾利益優先和誠實守信原則,采取公開招標擇優確定。地方政府要依法保護投資者在建設、運營中的合法權益。各高速公路路段車輛通行費采取全省聯網統一結算分配。
據悉,特許經營的高速公路,項目所在設區市、縣級政府可根據項目投資及交通量預測情況,從征遷費用補助、建安稅返還、營業稅分成獎勵等方面給予相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