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科學有效地開展企業分類評估工作
2012-12-20 10:43: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本報記者 張穎川
近日,從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標準化工作部傳來消息,《物流企業分類及評估指標》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如后續工作順利,預計標準將于明年發布實施。
為什么要對《物流企業分類及評估指標》國家標準加以修訂?具體修訂了哪些內容?修訂工作將為物流企業帶來哪些利好?對此,記者采訪了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標準化工作部主任、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李紅梅。
更好服務產業
李紅梅告訴記者,20世紀90年代末,我國物流業大規模興起,發展處在傳統流通方式向現代物流過渡的階段,各類物流企業的業務背景、經營規模以及服務質量差別很大,類型各異,“散、小、弱、差”等問題突出,物流企業盲目發展,惡性競爭,市場秩序混亂。在這樣的形勢下,亟須對物流企業及其分類予以界定,對物流企業的現狀評估與發展方向提出指導性的標準,以規范物流市場行為,促進物流企業的健康發展,同時也從技術標準的層面上為政府部門的宏觀管理與政策制定提供依據。
緣于此,2003年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提出了制定《物流企業分類與評估指標》國家標準的建議,于2004年9月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立項,經過標準起草組的努力和近200名物流專家的參與,標準于2005年3月24日發布,2005年5月1日正式實施。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從2005年開始,依據《物流企業分類與評估指標》國家標準,在自愿原則的基礎上,開展了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工作,對物流企業資產、經營、管理、服務、人員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據李紅梅介紹,該標準明確了物流企業的基本范圍和類型,提出了不同類型和不同檔次物流企業需要達到的規模和水平,制定了評估各類物流企業綜合能力的具體指標,并可作為物流企業進行規范與管理的依據。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對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提升企業的服務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推動物流企業健康發展,規范物流市場,推動物流業的有序、健康發展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得到廣大物流企業的熱烈歡迎。自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工作開展以來,在國家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廣大物流企業的積極響應參與下,依據標準評估的A級物流企業已達近2000家。“但是,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現有的評估指標體系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標準中部分指標的具體內容存在著落后于實際發展,界定的范圍過于局限等情況。”李紅梅向記者進一步介紹,在制造業、商貿業不斷加大物流服務外包的同時,兩業聯動不再是簡單的上下游關系,已深入到了制造業和商貿業的從采購、生產到銷售的全流程中,物流業與工業聯動發展、物流業與商貿業融合發展已成為新的發展模式。“所以,需要進一步對標準加以修訂和調整,便于更加科學有效地開展物流企業分類評估工作,使之為我國物流產業和國民經濟的發展服務。”李紅梅說。
作為標準修訂的起草單位,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于2009年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提交了標準修訂的申請,經批準被列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09年第一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
2010年,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A級評估委員會辦公室,以及物流領域的專家一同組成標準工作組,正式啟動了標準的修訂工作。
修訂多項內容
“標準修訂的基本原則主要是依據現階段物流企業發展的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結合當前物流行業的發展環境,以及社會、經濟發展對物流企業提出的新要求,以物流企業的客觀實踐為基礎,在繼續保持現行國家標準的大框架和大類別的基礎上,在細節及具體操作流程上以微調為總原則,以導向為輔地進行調整和補充解釋說明。”李紅梅告訴記者。
據李紅梅介紹,修訂的基本思路是先根據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7年評估工作的成果和相關經驗積累,對已經過評估的近2000家的初評和復審情況的統計資料進行分析,對標準中的各指標變化提出依據;通過分析,確定不能滿足物流業和物流企業發展的指標,提出修訂建議,對標準進行修訂,并提出修訂的依據和驗證依據;通過評估活動和相關的研討會議,廣泛收集和聽取部門物流企業、評估委員會專家、現場評估人員以及行業協會的意見和建議。
談到具體的修訂內容,李紅梅告訴記者,本次修訂主要是對物流企業的基本要求以及物流企業的一些具體指標和指標值做了修訂,如“經營狀況”指標、“資產”指標、“設施設備”指標、“管理及服務”指標等。
在物流企業基礎要求中,主要針對物流企業的延伸服務,提出了物流企業不僅應能提供物流的基礎性服務外,還可為客戶提供“供應鏈服務”等其他增值服務內容,并對“供應鏈服務”進行了明確的定義,以滿足物流業的新發展、新趨勢。
在物流企業評估指標中,結合物流企業的實際發展狀況主要做了這樣的調整:對5A級的不同類型的物流企業的“年營業收入”、“資產”等指標值進行了調整,適度提高了5A級物流企業的指標值,縮小了三個類型物流企業的指標值的差距;為了使評估的物流企業更具有示范效應,促進物流企業不斷成長和成熟,培養中國物流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以提升企業綜合服務能力,在標準中對不同類型、不同級別的物流企業的“營業時間”做了調整,提高了物流企業的營業時間要求;為了提高物流企業的誠信經營、更好地發揮A級企業引領行業的作用,在此次的標準修訂中新增了“信用管理”指標,但不作為必備指標。要求3A級以上(含3A)級的物流企業應通過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可的物流企業信用等級評價,3A以下物流企業應誠實守信經營。
“另外,為了使標準更具有可操作性,便于企業使用標準,還對標準中的‘設施設備’、‘管理及服務’、‘人員素質’、‘信息化水平’等指標做了微調,有的指標對內涵和外延進行了重新定義,有的指標修改了名稱,使指標更符合現階段的物流企業現狀。”李紅梅強調。
廣泛征求意見
李紅梅告訴記者,標準的修訂工作與標準的制定工作一樣,也分為標準的立項階段、研制階段、標準征求意見階段、標準審查階段,以及標準報批發布階段。經過兩年多的不懈努力,目前,標準的修訂工作已進入“標準征求意見階段”。
2012年11月,在完成標準的立項階段、研制階段,中物聯開始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發放的范圍包括:物流部級聯席會議的各部門、物流主管部門、全國各省市物流主管部門、全國各省市物流協會、物流相關的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廣大的物流企業、物流標準化技術組織、物流專家等。
據李紅梅介紹,征求意見將于2012年年底前結束,標準起草組將收集意見進行匯總,對意見進行分析和研究,再次修訂標準并形成標準審查稿,報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批準進入審查階段。標準通過專家審查通過后,會形成標準報批稿及相關材料,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如后續工作順利,預計標準將于明年發布實施。
由于此項標準的貫徹和實施是通過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組織的物流企業評估工作得以深入開展的。新修訂的標準發布后,對于物流企業的評估工作來說有了新的依據,但同時也為評估工作帶來了新舊標準轉換的問題。
為了使新舊標準能夠有效銜接,物流企業評估工作能夠持續合理地推進,李紅梅建議,依據新舊兩標準分階段、分步驟地實施評估。
一方面,對于新參加評估的企業直接根據新標準進行評估、認證和審核。
另一方面,對于已經得到A級認證的企業,以新版標準頒布之日起一年內為標準適應期,以新版標準正式實施之日起兩年內為標準過渡期。在標準適應期結束后,過渡期結束前,A級企業通過評估復核的,才能夠繼續保留A級資質。這樣可保證已取得認證的企業能夠實現平穩有序的過渡,也可保證評估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