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倉儲用地政策放寬可改為辦公商業酒店等
2012-11-23 10:36: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錢玲玲
工業倉儲用地可以改變用途了。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可以改造為批發市場、辦公、商業、酒店等。這意味著,原先限定工業倉儲用地只能用來做工業的“緊箍咒”解開了。
近日,廈門市國土房產局、廈門市規劃局聯合編制了《關于推進工業倉儲國有建設用地自行改造的實施意見》,經市土管會研究同意正式發布。
限定在自行改造政策區內
據了解,將工業倉儲用地改變用途,是為了進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調整優化城鎮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不過,工業倉儲用地改變用途有一個限定條件,該地塊必須位于工業倉儲國有建設用地自行改造政策區范圍內。
自行改造區的確定原則是,《廈門市工業園區布局規劃》中確定保留的工業園區以外的工業、倉儲國有建設用地,和政府計劃近期收儲或由政府統一實施改造以外的工業、倉儲國有建設用地。
自行改造區將分批向社會公布。哪些項目可以改,要經市政府同意確定項目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改造后整體持有、整體轉讓
符合條件的自行改造項目,在符合城市規劃、環保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請將原有工業倉儲用地改變用途改造為辦公、商業、酒店等用途。但用于經營性商品住宅、法律規章另有規定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自行改造項目的原土地使用權人原則上應當無償提供不小于土地房屋權屬登記20%的用地面積,由政府安排用于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公益項目。
自行改造項目改造后整體持有,整體經營,整體抵押,未經政府批準不得轉讓、抵押。需轉讓的 (只允許轉讓給法人),應經出讓人同意并辦理限制性出讓土地使用權改為完全出讓手續,按市場價補交地價差。
改造為辦公用途的,應整體轉讓或按樓層整層轉讓;改造為商業(含專業批發市場)、酒店用途的,應整體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