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1年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
2011-6-19 16:0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規定》(國郵發[2011]106號)已于2011年6月9日由國家郵政局批準印發。為順利開展2011年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年度報告的企業范圍
凡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 -
日)經郵政管理部門核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依法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均應參加2011年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工作。
二、年度報告工作時間
2011年是實施年度報告的第一年,參加年度報告的企業,應在2011年8月15日前將年度報告提交發證機關。
三、年度報告工作程序
。ㄒ唬﹨⒓幽甓葓蟾娴钠髽I應登陸國家郵政局網站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網站,在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年度報告相關報表并提交,同時,通過當面或郵寄方式向發證機關提交年度報告紙質材料。
。ǘ┠甓葓蟾娣弦幎ǖ钠髽I,郵政管理部門通知其現場辦理年度報告標記手續。辦理的企業需現場出示和提交下列材料:
1.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原件。
2.若委托他人辦理,需出示加蓋企業公章的委托證明 (注明被委托人身份證號)、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ㄈ└骷夃]政管理部門應于2011年9月30日前,在各自官方網站公布年度報告情況,供社會監督。
四、相關要求
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要認真貫徹國家郵政局2011年106號文件精神,加強領導和宣傳動員,依法組織開展年度報告工作。
。ㄒ唬└叨戎匾,全力保障。年度報告是加強對《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監督、管理的重要制度,是許可過渡期后施行的一項全新工作。各。▍^、市)郵政管理局應安排有責任心和業務能力,熟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工作的人員負責年度報告工作。
。ǘ┱J真組織,加強指導。為確保2011年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工作順利完成,各。▍^、市)郵政管理局應結合各地實際,開展多種行之有效的宣傳、組織、指導活動,引導和幫助企業按照規定按時、準確報送年度報告。
。ㄈ┘訌姳O督,落實責任。在書面審核年度報告的基礎上,各級郵政管理部門可根據需要,對企業進行現場核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