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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超對接還需邁過幾道坎?

2011-3-28 18:2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在“豆你玩”、“蒜你狠”、“姜你軍”相繼登臺后,抑制果蔬價格飛漲成了迫在眉睫的問題。 
  近日,商務部、農業部聯合印發《商務部、農業部關于全面推進農超對接工作的指導意見》,部署2011年農超對接工作,旨在減少流通環節和降低流通成本,穩定市場價格和保障供應。 
  但面對甚囂塵上的通貨膨脹和不斷攀升的CPI,“農村基地加超市”的農超對接這一新型供應鏈模式又被推到了風口浪尖。“農”與“超”的對接還要跨過幾道坎? 
  1/3農產品將由農超對接提供 
  在剛剛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記者會上,商務部部長陳德銘表示“預想今年或者再經過一段時間,大家吃的農產品會有1/3左右通過農超對接提供”。 
  所謂的“農超對接”是指農戶和商家簽訂意向性協議書,由農戶向超市、菜市場和便民店直供農產品的新型流通方式。 
  與原有的農產品經過農民—批發市場—批發商---本地市場---供應商這至少5個環節相比,“農超對接”減少了至少三個流通環節。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合作指導部部長戎軍在給記者回復的郵件中表示,目前各地推進“農超對接”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超市企業在購銷環節與專業社對接,按合同采購專業社產品;二是超市企業參股組建專業社,建立生產基地供貨;三是專業社依托專業社聯合社、行業協會或當地供銷社等為農服務組織,與超市企業進行對接。 
  “其中,第三種模式的效果較好,因為通過行業服務組織與超市進行對接,可以提高農民的議價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農民利益,而且行業服務組織可以通過整合產品資源,豐富產品類別和保障充足產量,滿足超市對生鮮產品多樣性和持續性供貨的要求。” 戎軍認為。 
  北京商業管理干部學院院長楊謙教授表示,“農超對接”模式自2009年推動實施以來,已經取得了不少成績,也出現了不少模式。應該說合作社作為“農超對接”主體是非常合適的,但關鍵是要培育出合格的供應商(合作社)。可以通過建立 “超市(大型農產品采購商) 合格農產品供應商(農民專業合作社) 基地(農戶)”的模式(簡稱SCF供應鏈模式),形成完善的合格農產品供應商選擇和培育機制、監測系統,搭建出中國合格農產品供應商信息平臺,從而進一步推動“農超對接”。 
  農產品一直占湖南步步高集團銷售比例非常大的份額,據其副總經理陳志強介紹,“2010年公司農產品銷售超過20億”。“在過去10年里,一只蘋果或梨被農民們從樹上采摘下來后,要經過4、5道程序才有可能有進入超市貨架的資格。這4個以上的中間商使得采購成本至少上升了20%至30%,至少要在物流和存儲環節上浪費4天,而且水果蔬菜經常因為磕碰和氣溫變質。”陳志強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說。 
  “自從采取了‘公司 基地 農戶’、‘公司 合作社’農超對接模式之后,可通過農民直供采購,由農民直接配送至超市。而且在離農民較近的超市里,前一天采摘的水果蔬菜第二天就可直接售賣。中間環節取消后,為供應鏈壓縮了20%-30%的成本。以蔬菜為例,超市直購的蔬菜最終零售價格可降約20%。” 陳志強介紹。 
  在中國已經有越來越多的超市參與農超對接。在2010年12月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對快速消費品百強企業的農超對接實施狀況進行了一個小調查,調查顯示“超市 農民專業合作社”模式在2010年加速發展。 
  截止去年11月底,平均每個零售企業對接的合作社為74.5家,比2009年增加了57%。農超對接采購成本比普通渠道采購成本平均降低8.18%,農超對接產品銷售價格比其它市場同類產品銷售價格平均低11.57%。
  盡管農超對接試點已初現成效,但是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合作指導部部長戎軍認為由于我國城市化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及生活方式的制約,“農超對接”要在城市地區完全替代現有農產品流通渠道也不現實,正像陳德銘部長所說“從目前來看,這種農超對接的模式,還不是全國都能夠推廣的。” 
  此外,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合作指導部部長戎軍也指出,供銷總社將按照中央的要求,采取多種方式,積極推進“農超對接”工作。目前,全系統已有20多個省的1000多家超市企業和1萬多家專業合作社開展了“農超對接”業務。 
  北京商業管理干部學院院長楊謙教授表示,目前推動“農超對接”的當務之急還是要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首先可以通過培訓、輔導、幫扶的政策盡快培育出一批管理規范、實力較強的專業合作社;其次要建立公平的合格農產品供應商評價、準入機制,協調好零供關系;第三,加大對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和倉儲設施的建設、補貼力度,加快市場基礎設施的建設;最后,要通過洽談會、展銷會、展示會、網絡平臺等方式搭建“農超對接”平臺,為對接雙方提供更多的機會。此外,還要進一步規范和降低合作社進入超市的門檻,從而降低合作社的負擔,更好地促進兩者之間的合作。 
  農民之困 
  “在歐美,農產品通過農超對接銷售的比重已經達到80%,日本也超過了70%,而中國僅有15%左右。”中投顧問流通行業專家黎雪榮對記者表示。 
  黎雪榮認為中國廣泛實現農超對接的困境在于“我國農產品生產分散零星、規模化、集約化、產業化程度不高,這難適應大市場統一采購的需求。” 
  張國建是江西省南昌縣的一位種植果蔬的農民。他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農超對接聽起來很美,但是超市對農民生產的規模、和農產品把關非常嚴格。他認為農超對接可以降低種植的風險,所以一直想加入農超對接的隊伍,但是由于農產品的供應量沒有達到超市的標準遲遲沒能加入。 
  “在選擇對接方方面,沃爾瑪更加看重農產品的質量,以及整個過程中對于環境的保護、食品安全的管理和控制”。沃爾瑪中國區公司事務高級總監廖紅暉對記者說。 
  麥德龍集團麥咨達(上海)農業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營運經理羅愛軍在對記者的郵件回復中表示:“由于麥德龍超市對供應商有著極其嚴格的要求,這意味著我們在進行農超對接活動時,不僅僅是要建立簡單的采供關系,還要通過專業的技術及管理人員對供應商進行持續的技術服務,促進供應商質量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確保食品安全,建立穩定的供應關系,最終實現與供應商的雙贏。” 
  所以“希望與更多規模大、有實力的農民合作社合作”幾乎是眾多超市實現農超對接的一個前提條件。 
  據商務部調查,我國有66%的農戶認為目前農產品銷售渠道不穩定,希望通過合同收購的農戶比例達35%,希望企業收購的農戶比重為27%。 
  但是,對于具有特定農產品生產分散零星特點的農村來講,農超對接擴容確實不易。 
  而且記者走訪發現,在北京不少已經實現了農超對接的超市所售果蔬價格并不比經過幾手銷售的農貿市場低。張國建對記者說:“對農村合作社而言,進超市還得交納不少進場費和上架費,農民在定價過程中其實沒有議價權。” 
  超市之惑 
  其實對于超市來講,要實現農超對接也還需要跨過幾道坎。 
  “專業社由于規模、資金、技術等方面制約,首先標準化生產水平低,產品安全質量難以達到超市要求;其次,即使安全條件滿足,符合規格要求的產品比例又較低,有效供貨量受到影響;第三,產后普遍缺乏必要的預處理措施(清洗、分揀、預冷、包裝等),導致產品運輸存儲環節腐損率高,另外,超市一般要求供貨方按照超市上架要求完成包裝,這一點大多數專業社都難以做到。”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合作指導部部長戎軍說。
  “對于中小超市來講,還面臨物流成本過高的問題。”黎雪榮對記者說。全國人大代表、廣東惠州市科協主席黃細花在今年的兩會上說:“我們做了一個實驗,同一車貨物,委托物流公司運送,從廣州至北京,全程遵章守法,不超載,一車貨物不但沒錢賺,還虧了3200元。運輸成本從廣州至北京比從廣州到美國還要貴。” 
  近幾年,流通環節的高成本不斷推高終端的菜價。一直負責從山東壽光蔬菜基地運輸蔬菜至北京的司機張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每次用12.5米的卡車裝運蔬菜,運費6000至7000元。平均分攤到蔬菜的批發價中就占了20%以上,加上每車蔬菜的正常損耗在20%-30%,這樣流通環節的成本就占蔬菜價格的50%至70%左右。” 
  對于在江西新余經營小超市的老板黃堅來講,“永遠不可能去自己采購。如果新疆的哈密瓜、三亞的熱帶水果等等都由自己親自采購的話,成本高得就要關店倒閉了。”能夠自建物流體系的也僅僅局限于規模大,資金雄厚的沃爾瑪等大型超市。 
  與步步高集團的想法一樣,很多超市都希望能找到的合作伙伴是公司或合作社,把松散的菜農組織起來,這樣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比較容易控制,“但符合這種要求的合作社并不多。”步步高集團副總陳志強說。 
  另外,“農產品稅收不重,但是操作起來很麻煩、企業付出的成本也很高,嚴重阻礙了連鎖企業農超對接的積極性。”他說。 
  “為防范利用農產品收購憑證偷騙稅,各地稅務部門出臺了各種規定,加強對農產品增值稅抵扣的管理。但與此同時卻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農產品的流通。很多連鎖企業由于辦理農產品收購發票的時間和成本問題,無法直接從零散的農業生產者手中收購免稅農產品,而是從農產品經紀人手中收購大批量的免稅農產品,而由于很多農產品流通中介的不規范,連鎖零售企業經常不得不承擔自己原可以抵扣的13%稅額。” 
  “另外,目前可實施進項稅額抵扣的農產品必須是農業生產者未經加工的初級農產品,對一些農戶自產的初級農產品(如豆腐、甜酒等)則一律不予抵扣。這樣一來,直接影響了農民增收的積極性,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農戶一體化的生產經營方式的推廣。” 
  陳志強說,“要想真正實現農超對接,農產品稅款的抵扣問題必須解決。如若能夠全免,自然更好,實在不行,最起碼有關主管部門也應該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出臺一個行之有效的舉措。畢竟,這不是商務部門一廂情愿就能解決的事。”(本文來源:中國經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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