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業”為何不能“過春節”?
2011-12-13 21:0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武潔
每年的圣誕節和春節前后都是市民網購的高峰期,為防止快遞業出現“爆倉”現象,今日,山西省郵政管理局召集太原地區規模以上快遞企業負責人,就快遞業務旺季服務保障工作進行了部署。省郵政管理局向各企業提出要求,收到的快件必須在春節前全部妥投完畢,春節期間要安排人員值班,照常營業。(《山西晚報》12月11日)
說實話,盡管盼著過年放假的人不少,但春節卻不能休息的卻同樣大有人在。例如,春節了,醫院總是不能關門謝客的,至于公共交通、火車汽車沒準還得加班加點來滿足節日公眾的出行需求。如此看來,既然隨著購物習慣的改變,人們的日常生活越來越依賴于快遞業,不少老百姓連甚至采購年貨都全靠網購解決了,而春節期間也同樣可能會迎來網購的高潮,不難設想,一旦快遞服務在春節期間關門歇業,其實就好比過節了到商店買了東西卻拿不到貨,快遞業“掉鏈子”的影響,的確不容低估,更難以忍受。如此看來,快遞業春節不得停業的規定,還真是顯得未雨綢繆,不失明智。
不過,關系國計民生,固然凸顯出快遞業的重要性,但這是不是就意味著快遞業不能“過春節”,恐怕仍然值得商榷。事實上,快遞業作為一個行業,當然需要有自身的行規,但只要不違反法律,企業同樣應該有自主經營權。舉個例子,春節期間市民公眾去飯店吃飯的需求其實也會增加,那相關部門是不是能規定飯店春節期間必須營業,甚至還必須加班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既然飯店做不做春節的生意,要由飯店自己說了算,那么快遞公司究竟過不過春節,說白了也是人家的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說,由相關部門來規定快遞企業春節不得停業,盡管得到了一些企業的正面回應,但卻并不能遮蔽侵犯企業自主經營權這一事實。更何況,正如飯店即便想春節期間營業,但員工卻未必愿意留下來掙那三倍工資,很多飯店春節關門,其實也是緣于留不住回家心切的外來工。在員工來源方面有著頗多相似之處的快遞業,自然面臨著同樣的春節用工問題,既然如此,快遞業春節不得停工,莫非要以漠視外來工權利,強制員工加班的方式來達成?
基于上述視點,正所謂“法無禁止不為過”,既然春節是法定節假日,而法律并未禁止快遞業“過春節”,那么,只要快遞公司春節放假不違法違約,快遞業當然應該享有“過春節”這一法定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說,快遞公司春節如何安排工作,其實并不能由相關部門來指手畫腳,而只能由企業根據其經營需求和員工情況來自主決定并做出最優安排。
而事實上,只要盡到事先的告知義務和妥善安排節前業務,就算是快遞公司因各種客觀因素而在春節期間停業了,天其實也塌不下來。作為身處激烈市場競爭環境下的快遞業,即便沒有“春節不得停業”的規定,其實也大可不必擔心春節真的沒了快遞服務,為了應對市場競爭,為了不因為停業而失去客戶,或者為了春節期間搶占更多市場,總會有快遞公司不愿意放棄春節黃金檔,這就如同總會有飯店春節期間會照常營業一樣。對于快遞業春節期間集體歇業的擔心,倒是顯得有些杞人憂天。而相比市場充分競爭的快遞業,公共服務春節期間能不能不掉鏈子,倒是更需要相關部門多多操心。(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