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的爭議
2011-11-6 0:13: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記者 林振強
“將推動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今年10月9日,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在第42屆世界郵政日致辭中提到。在這篇近2000字的致辭發言中,不足20個字的一句話,本來并不顯眼。不過,在“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即將征收”傳聞已久的背景下,來自主管部門領導的表態,不得不讓快遞企業產生更多猜測和聯想。
開征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腳步聲,似乎越來越近了。與此同時,快遞企業也在行動,并聯合對外發出了一份《關于緩征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呼吁書》。圍繞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征收,各方似乎仍有許多問題需要探討和磨合。爭議點:
向 誰 征 收 ?
從2009年10月起施行的新《郵政法》中,專門提到“國家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關于征收對象、征收方法等等卻沒有作出具體規定,僅明確“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根據目前情況來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征收對象,相關部門鎖定的僅僅是快遞企業。這讓快遞企業十分不解:郵政普遍服務本是面向全民的公共服務,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征收為何只落到快遞企業頭上?
面對這一爭議,相關部門的觀點是,郵政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承擔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義務,這類服務需要保持低價,但成本卻偏高,特別是欠發達地區的投遞網絡成本更高。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可以用來抵補郵政基礎服務虧損,并且由于快遞企業是郵政普遍服務的競爭者,又搶占了較為高端的客戶,所以快遞企業自然成為了征收對象。
對此,快遞企業有不同意見。在快遞企業看來,新《郵政法》針對郵政普遍服務業務和快遞業務明確的定義、服務范圍、服務標準、服務價格、適用的政策和管理辦法都完全不同,表明了兩種業務性質有本質不同。普遍服務業務屬于公共服務,有國家優惠政策和財政補貼;而快遞業務屬于市場競爭性業務,要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因此,快遞企業認為,這種補貼“不公平”。爭議點:
征 收 多 少 ?
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如果開征,將向快遞企業收多少?相關部門組成的調研組在向企業征求意見時,曾提出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征收擬以票為單位,每票征收0.5元。這樣的征收標準,遭到快遞企業普遍反對。
快遞企業紛紛表示,目前快遞業務的利潤非常低,部分地區的網購業務快件利潤甚至達不到0.5元。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快件量為23.4億件,快遞行業整體利潤為40億到50億元,郵政普遍服務基金標準如果按每筆0.5元計算,年征收額約在14億元以上,相當于行業每年全部利潤的三分之一。如此高的征收,快遞企業顯然無法接受。
相關部門目前未對征收標準作出明確說明。有知情人透露,現階段具體征收標準尚未確定,每票0.5元僅是之前的一個參考談論標準。但從相關部門一方來看,由于郵政普遍服務一直存在“虧損”,基金肯定是要征收的。自1998年進行郵電分營后,新建、改造和維護郵站的投資,都是由各級財政及省郵政公司按比例承擔,國家郵政局在一份申請補貼報告中也曾表示,郵政普遍服務虧損每年超過40億元。
然而,關于郵政普遍服務的盈虧情況、財政補貼郵政普遍服務情況,目前并沒有具體而詳細的信息。人們可以看到的是,2010年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已經進入世界500強,總收入達1899億元,盈利超過13億美元,幾乎是同期民營快遞全行業利潤的兩倍以上。業內專家認為,盡管郵政企業在局部地區還存在普遍服務業務的虧損,但在整體上已扭虧為盈。目前郵政普遍服務支出多少、需要補償多少等,相關的配套辦法亟待完善;快遞企業是否有必要拿出如此高的費用,當做普遍服務基金,也值得進一步探討和研究。爭議點:
何 時 征 收 ?
2011年的快遞業,有關“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討論,似乎一直沒有斷過。今年7月,由國家郵政局和財政部兩部門組成聯合調研組,就向快遞企業征收郵政普遍服務基金一事開展調研。業內討論的聲音,變得更加激烈,并有消息稱,基金征收細則可能于10月底出臺。
在過去一個多月的時間里,關于“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話題,再次受到各界廣泛關注,只是相關部門至今仍未透露更多信息。對此,有業內人士稱基金征收目前沒有明確時間表,也有聲音表示,標準、試點規則等草案會在今年年內出臺。從各方面因素來看,目前并不是征收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最佳時機。
今年9月以來,國內快遞企業紛紛對快遞資費作出調整,新的收費標準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漲。快遞企業相繼提價的背后,實際是人力成本、燃油成本等成本飆升的無奈現實。有快遞企業表示,如果在此時征收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必將對快遞企業產生重大影響。
一方面,由于快遞企業,尤其是中小快遞企業大多處在微利甚至無利潤經營的困境,征收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無疑會加重企業負擔,使經營環境更加惡化。另一方面,大多數快遞企業為了生存只能繼續提價,從而將費用轉嫁到工商企業和普通消費者身上,特別是隨著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將增加數以億計的網購消費者的負擔,進而推高社會物流的總成本和民眾生活負擔。
業內人士表示,今年物流“國八條”、“國九條”相繼出臺,都重點提到“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如果在此時開征,似乎顯得有些不合時宜。同時,根據今年發布的《郵政業發展“十二五”規劃》,郵政普遍服務和快遞業務在未來五年將得到同等的重視和發展。因此,征收一定數額的郵政普遍服務基金、保障郵政基本服務是合理的,同時也應堅持有利快遞行業健康發展的原則,把握好開征時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