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物流地產運營模式及存在問題
2011-10-20 2:15: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李夏峰
我國物流地產的運營模式具有典型的中國特色,投資和管理主體呈現多元化。結合國內物流地產開發的實際情況,我國學者一般按投資和管理主體的不同,將物流地產的運營模式歸為以下4類:
地產商為主導,建設物流設施,出租給客戶并代其管理,如普洛斯,收益來源于物流設施租金與物業管理費;
物流商自有地產,自己經營管理,國內大多數物流企業都是這種模式,傳化物流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地產、物流商直接合作經營,共同出資、合作經營,收益按協議分享,共擔風險,如普洛斯和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結成了戰略聯盟;
第三方牽頭,將物流商和地產商各自的資源進行整合,物業建成后,第三方負責對管理企業進行招標,第三方根據協議分配收益。
此外,我國物流地產的投資和管理主體還包括綜合企業和商貿企業。由于投資和管理主體的多樣性,進入物流地產業的側重點不同,物流地產與周圍其他類型房地產會產生不同的協同效應,將極大地影響物流地產的開發運營。
目前,我國物流地產發展中有3個較為嚴重的情況:市場機制在物流地產決策階段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物流地產在區域經濟發展中沒有實現網絡化,物流地產業在國外巨頭大量涌入下競爭日趨嚴峻。
地方政府為發展經濟,積極規劃發展物流地產。各類企業受廉價土地吸引,紛紛進入物流地產業,潛在的巨大利益驅動了各地物流地產項目的快速上馬,導致了物流地產戰略定位不準確、規劃不充分,造成了物流地產低水平重復建設。
對此,物流地產開發商應避免盲目樂觀,將物流地產、物流市場與物流運作緊密結合,做好需求市場的調研與分析,將市場細分,建立特色鮮明的專業物流地產。
與普洛斯相比,國內物流地產開發呈現點狀布局,遠未形成一定規模的物流地產網絡。物流經濟是網絡經濟,物流地產只有形成一定規模的網絡后,才能維持一個比較穩定的收益率。
隨著商務部 《關于進一步做好物流領域吸引外資工作的通知》的逐步落實,外資進入國內物流市場的門檻將大大降低,同時意味著對物流地產市場的爭奪更趨白熱化,加劇了國內地產商開發物流地產的風險。因此,我國物流企業可以和地產商合作,組成戰略聯盟,共同發展物流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