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水”鋼材面前的冷思考
2010-9-7 7:57: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研究員 楊湛
精美的不銹鋼產品,廣泛應用到建筑與景觀工程之中,然而在這美輪美奐的背后,又隱藏著多少隱患呢?國內資深不銹鋼專家李成曾在多個場合大聲疾呼:一些應用到樓梯扶手、過街天橋、高層建筑護欄的不銹鋼管存在強度不高、管壁超薄的質量問題。被他稱為“縮水管”的不銹鋼產品不但在施工中不按規范操作,選用材料時偷工減料,存在著嚴重安全隱患。
如果說,像不銹鋼“縮水管”這樣擺在明處,還能受到直觀檢測的話,那么建筑鋼材中,相當一部分“縮水”鋼筋被混凝土所包裹,成為建筑物暗藏的隱患。《華西都市報》刊載西安不少建筑樓盤中使用所謂“瘦身”鋼筋,減弱鋼筋強度,從中漁利的消息,更令人觸目驚心。記者與工商部門聯合檢查一些鋼筋加工廠,竟發現經過所謂加工過的鋼筋都與原有直徑嚴重縮水,標明8毫米直徑的鋼筋,實際被人為“加工”后,直徑只有6.74毫米;直徑12毫米的鋼筋,加工出來只有9.24~9.26毫米。委托加工合同中竟然明確寫著:“每加工100噸,加工方要返給甲方1.8噸鋼筋,可以用人民幣結算。”據加工方透露,由于競爭激烈,委托加工方是不給加工方加工費的,他們加工的利潤是從返還1.8噸以外的剩余鋼材中獲得,還要給委托方“回扣和好處費”。
當建筑行業用鋼嚴重超差減徑已從“潛規則”走向“顯規則”而成為業內“慣例”時,我們不禁要問,究竟誰能保證我們使用者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001年5月1日起我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實施,社會化專業化的工程監理公司接受業主委托和授權,進行旨在實現工程項目投資目的微觀監理活動。另一個是建筑行政部門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工程質量監督站,自1984年在各地成立,這個事業編制的質量監管機構,代表政府行使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權。按規定,對于建筑施工方自行采購或捆扎的鋼筋及委托加工廠加工成型的鋼材,要經過監理方和工程質量監督站的現場檢驗合格后,才允許施工方進行安裝和混凝土澆注,而面對大面積蔓延的造假活動,面對業內外心知肚明的潛規則與慣例肆行,卻很少見到“縮水”鋼材被拒之門外,很少見到一大批昧著良心賺黑錢的加工廠倒閉,反而生意都很興隆,形成一條完整成型的供應鏈條。
按照法規,監理公司與質量監督機構對監管項目實行終身責任制。但即便這樣,仍擋不住一些工程項目中的偷工減料,特別是事關民生的工程,除去更為廣泛的賄賂貪腐之外,監理行業門檻低,魚龍混雜,無序競爭,拿了業主的錢,就得按業主意愿辦事的現象普遍存在;工程質量監督站的經費不足,自己尋找財源開資與養活冗員。
既然業主方、施工方、監理方、質量監督方都有一套嚴密的責任與制衡制度設計,為什么建筑行業亂象仍得不到有效制止?“防火墻”如何變成了“擋風墻”?整治的重錘究竟應該砸到哪兒才是亂象的“七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