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年投入水運建設資金不少于1億元
2010-9-3 12:1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自今年起,江蘇蘇州市、縣(區)兩級政府統籌安排及政府投融資平臺每年用于水運建設資金不少于1億元,其中,交通融資平臺每年運作籌措資金3000萬元用于航道發展建設。近日,蘇州市政府正式印發了《關于加快全市水運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 蘇州是一個水網密集的城市,共有航道284條,總里程2764多公里。目前,該市正處于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內河航運所具有的獨特優勢,勢必發揮重要的紐帶作用。
《意見》明確,蘇州將按照構建“兩縱八橫”干線航道網、沿江“一港三區、十一個作業區”、內河“6個港區、16個重要作業區、22個其他作業區和6個旅游客運碼頭”的規劃目標,加快航道、船閘升級改造和沿江、沿內河重要港口的建設,構筑以三級航道為主骨架,四、五級航道為補充的通江入河、連城達港的現代化航道網絡;整合長江和內河港口資源,提高碼頭公用化水平,重點打造公共服務性質的綜合運輸樞紐物流區,規模化發展與蘇州產業布局相適應的臨港工業服務的作業區。
為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意見》指出,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好項目審批過程中行政許可手續的辦理工作,省重點水運項目可特事特辦,簡化審批手續;水運項目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負責做好征地拆遷、管線遷移等工作,保障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協調解決地方矛盾,積極推進項目建設。《意見》提出,要強化航政、運政、港政、海事管理,加強岸線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提高岸線利用效率,實現港口岸線利用科學化、岸線審批規范化和岸線保護法制化的目標,并依法建立嚴格的船舶準入制度。
《意見》還提出,航道工程(含船閘)建設按照省市共建、政府主導的原則,多渠道籌措航道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原則上由省政府負責航道建設費用,工程所在地的市(區)政府負責征地拆遷及改建橋梁超出原寬度部分的費用,要切實保證轄區航道建設的配套資金投入,列入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航道建設,可依法申請免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