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化改革仍遇體制障礙
2010-8-30 2:07: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中石油最近在浙江杭州舉行的合作合資洽談會上,向民間資本伸出了橄欖枝,拿出119個項目,投資近6000億元,計劃吸引2000億元的民間資本參與涉及國內的勘探開發、煉油化工、成品油銷售等。此舉引發的卻是一片疑慮及對此事件背景的猜測,中石油此次向民企招商,被人們看作是國資部門為落實國務院前不久發布的《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新36條),并非是國企對民企的一次主動市場開放。
此新36條,雖未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但條款的有關文字表述依然值得玩味,如第8條規定:“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開展油氣勘探開發。支持民間資本參股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絡。”解讀此條,政府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的投資領域是那些投資數額大、回報期長、風險大而利潤相對低的領域,對于煉油、成品油的零售等利潤豐厚、投資周期短的領域,其實并沒有向民間資本開放,所以,民企觀望的多,實質參與的少。
人們自然想到2005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舊36條),5年間,民企與國企平等競爭的環境并未實質性改觀,不然,國務院不會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就同一問題連發兩道指令。現實的情況是,國有企業的規模與利潤在這5年里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發展,在相關領域里的壟斷趨勢越加明顯,難怪有人表示出了“國進民退”的擔憂。國資委有關領導曾表示,國有企業沒有壟斷,國有企業之間仍然存在競爭。
從經濟學上講,國有企業與私人企業并沒有什么實質上的不同,國有企業一定要壟斷或者控制關系國民經濟命脈與國計民生的行業,除了政治體制的原因之外,沒有什么經濟學上的理由。
市場經濟國家的政府職能非常清楚,國防、外交、維護市場競爭秩序、提供公共產品。我國在上世紀90年代初提出建立市場經濟體制之時,就將市場配置社會資源作為改革的目標與方向,但由于相關的投資制度、產權制度、公平競爭制度沒有建立,到了今天,市場化的改革仍然不斷遇到體制上的障礙。
現在的中國“不差錢”,但如何利用好本來稀缺的民間資本,讓它們進入生產與服務領域,衍生出更多的社會財富,而不是像現在到處“游走”,炒房炒股,炒金炒銀,確實是值得政府認真考慮的問題。首先,認真落實兩個36條,相關部門必須認真清理阻礙民營資本進入市場的歧視性規定,在行政審批與行政許可方面,給予民營企業平等的待遇。其次,破除行政壟斷,營造機會平等、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只有投資領域不斷開放,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格局真正形成,各種市場經營主體能夠平等競爭,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功能才能完全實現,市場經濟體制才能最終建成。 (文學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