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建國際港口城市首入國家層面規劃
2010-7-24 11:44: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宋兵 潘燕
國家發展委6月22日全文公布經國務院批準實施的《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該規劃對長三角主要城市進行了功能定位,對綜合運輸樞紐及港口建設發展規劃予以了明確。規劃明確提出:寧波城市定位為區域性中心城市,將發揮產業和沿海港口資源優勢,推動寧波-舟山港一體化發展,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現代物流基地和國際港口城市。這是寧波建國際港口城市首次進入國家層面規劃。建設國際港口城市首獲國家認同
據了解,在國務院批準的寧波城市總體規劃中,過去一直定位為:長江三角洲南翼經濟中心、我國東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此次公布的寧波城市功能定位,與以往相比有了明顯提升,尤其是國際港口城市首次出現在了國家層面的規劃中,這表明從1984年中共寧波市第六次黨代會首次提出建設現代化港口城市目標以來,經過20多年發展,建設國際港口城市獲得了國家的認同。
作為我國首個跨省級行政區區域發展規劃,《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統籌兩省一市發展,輻射泛長三角地區,規劃范圍區域面積達21.07萬平方公里,規劃以上海市和江蘇省的南京、蘇州、無錫、常州、鎮江、揚州、泰州、南通,浙江省的杭州、寧波、湖州、嘉興、紹興、舟山、臺州16個城市為核心區,規劃期為2009年~2015年,展望到2020年。
該區域規劃對長三角發展的戰略定位是:亞太地區重要的國際門戶、全球重要的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中心、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世界級城市群”以上海為核心,以寧波和南京、杭州、蘇州、無錫為五大“區域性中心城市”。按照區域內“一核九帶”的空間格局來看,寧波正好處于“沿滬寧和滬杭甬線”、“沿灣”、“沿海”三個發展帶上。
寧波將成海陸聯運綜合運輸樞紐
規劃特別指出,寧波要強化貨運樞紐功能,建成海陸聯運的綜合運輸樞紐和全國性大型物流中心。
規劃提出,要完善交通通道建設,提高沿海港口集疏運能力。依托杭甬高速公路和杭甬鐵路,建設支撐杭州灣南翼產業和城鎮發展以及連接寧波-舟山港的重要出海通道;加快杭甬客運專線、寧波鐵路樞紐北環線以及疏港鐵路建設,整治杭甬運河,加強沿杭州灣南岸城市間及陸島間聯系,提高沿海港口集疏運能力;加快甬臺溫高速公路改擴建,建設連鹽(淮)、滬通、甬臺溫、金甬、金臺等鐵路,規劃建設跨杭州灣通道。
規劃提出,寧波要結合梅山保稅港區和寧波鐵路樞紐建設,優化集疏運系統,強化貨運樞紐功能,尤其是大宗散貨海進江中轉、海鐵聯運運輸功能,建成海陸聯運的綜合運輸樞紐和全國性大型物流中心。
在港口樞紐與配套港口群建設方面,推進寧波-舟山港一體化進程,發展集裝箱運輸和大宗散貨中轉運輸,建設寧波-舟山港大噸位、專業化鐵礦石碼頭和原油碼頭,推進寧波梅山保稅區10萬噸級以上集裝箱碼頭建設,完善鐵礦石、原油、煤炭、糧油等大宗散貨接卸轉運系統和集裝箱運輸系統。
在能源基礎設施方面,規劃提出,除了連云港、鹽城等沿海煤港等以外,要重點建設寧波-舟山港的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此外,重點建設寧波-舟山石油中轉港口,完善寧波北-上海、寧波北-南京的輸油管道,加快洋山港區、大榭港區油品碼頭、臺州大陳島石油儲運設施建設。明確區域港口建設 有效避免惡性競爭
港口樞紐與配套港口群建設方面,規劃提出,要加強港口樞紐之間的協調,整合現有港口,加快以上海為中心,以江蘇、浙江港口為兩翼的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其中:
上海港。以建設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為目標,進一步提升上海港主樞紐港的功能地位,重點加快建設洋山深水港區集裝箱泊位和通往主要集裝箱港區的內河集裝箱運輸通道及配套港區,以及洋山港區LNG、油品碼頭,進一步擴大上海港的吞吐能力。
寧波-舟山港。推進寧波-舟山港一體化進程,發展集裝箱運輸和大宗散貨中轉運輸,建設寧波-舟山港大噸位、專業化鐵礦石碼頭和原油碼頭,推進寧波梅山保稅區10萬噸級以上集裝箱碼頭建設,完善鐵礦石、原油、煤炭、糧油等大宗散貨接卸轉運系統和集裝箱運輸系統。
南京以下長江下游港口。以開辟集裝箱支線運輸為主,加強南京、鎮江、蘇州、南通港口間的分工協調,重點建設太倉集裝箱干線港和江海聯運中轉樞紐港,完善集裝箱支線港。加快長江口深水航道和沿江海進江礦石碼頭建設,形成鐵礦石轉運系統。
江蘇沿海港口群。加快連云港港30萬噸級深水航道建設,規劃建設原油、礦石等大型專業化深水泊位,大力發展集裝箱干線運輸。以連云港港為核心,聯合南通港、鹽城港共同建設沿海港口群,大力發展國際航運和現代物流,增強為中西部服務的能力,建設成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北翼重要組成部分。
浙南沿海港口群。圍繞溫州港深水航道建設,推進樂清港、狀元岙、大小門島港區建設。發展臺州港臨港產業,重點建設大陳島、大麥嶼等港區。以能源、原材料等大宗散貨和集裝箱運輸為主,建輻射贛東、閩北等地區的重要對外交流口岸。
區域規劃提出,完善區域性中心城市功能,進一步提升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寧波等區域性中心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和服務功能,錯位發展,擴大輻射半徑,帶動區域整體發展。而在2006年版本的區域規劃中,上述5城被稱為“副中心城市”,“表明城市地位明顯提高”。同時,無論是核心區城市還是輻射區城市,均被賦予明確定位,這些定位充分發揮了各個城市自身優勢,各具特色、功能互補,有效避免了城市間的惡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