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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潛規則”:丟失顧客貨物 托運部只賠一半

2010-6-25 11:3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委托托運部代收貨款,不料,貨是送出去了,錢卻沒收回來。”6月23日,南昌市民李女士向媒體投訴稱,“粵順恒通”物流忽悠消費者。 

  6月23日,李女士告訴記者,4月23日,她通過“粵順恒通”物流公司托運一批價值390元的汽車配件到永修,并辦理了代收貨款的業務。誰知道,幾天后,李女士準備收貨款時卻被告知托運部沒有收到貨款。 

  隨后,記者聯系到“粵順恒通”物流的毛經理。毛經理告訴記者,李女士的貨物被弄丟了,公司可以賠償貨物價值的一半給李女士。記者問到:“弄丟了客人的貨,怎么只賠償一半呢?”毛經理說道:“因為我們收取的托運費很低,才3元一件,全賠也不合理,并稱這是托運部的規定。” 

  就此事,南昌市消協秘書長陳元生表示,該托運部既然弄丟了消費者的貨物,理應賠償,但賠償金額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建議消費者在托運物品時要做保價托運,因為,在保價運輸中,貨物全部滅失(毀滅消失)的,托運方要按貨物保價聲明價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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