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鐵路警方提示:亞運期間以下危險品不能進站上車
2010-10-27 0:5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保障鐵路運輸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確保2010年廣州亞運會、亞殘運會順利舉辦,蘭州鐵路公安處提醒出行旅客群眾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站上車。借此,鐵路警方向社會公布危險品的種類,希望出行旅客協助鐵路警方全力維護鐵路運輸安全和亞運會安全無虞。進站上車嚴禁攜帶的危險、違禁物品種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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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槍支、械具類(含主要槍支械具零部件): ① 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② 民用槍:氣槍、獵槍、小口徑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③ 其他槍支:仿真槍、道具槍、發令槍、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消防滅火槍等;④ 具有攻擊性的各類器械、械具:警棍、催淚器、電擊器、防衛器、弓、弩等。(二)、 爆炸物品類: ① 彈藥:各類炮彈和子彈等;② 爆破器材: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手雷、手榴彈等;③ 煙火制品: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以及黑火藥、煙火劑、引線等。
(三)、管制刀具類: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刀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類:① 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氧氣、煤氣(瓦斯)等; ② 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制品等;③ 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④ 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制品等;⑤ 遇水燃燒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⑥ 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
(五)、毒害品類:氰化物、砒霜、毒鼠強、汞(水銀)、劇毒農藥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六)、腐蝕性物品類:鹽酸、硫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或注有堿液的)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傳染病病原體:乙肝病毒、炭疽菌病毒、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它類:《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攜帶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