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警示七大法律風險三年內建立 地方全覆蓋
2009-8-31 11:2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有關多家央企卷入美國公司行賄案的新聞成了媒體焦點,引發市場各方對金融危機下中國企業遭遇法律風險日益增多的憂慮。針對后金融危機可能引發中國企業所面臨的“特殊法律風險”,國務院國資委進行了專門摸底調研。
七大風險凸顯
國資委調研顯示,企業在金融危機襲擊之下面臨資金鏈斷裂、盡職調查難度增加、境外法律變動、工程款拖欠、勞動合同糾紛、歷史債權遺留問題及貿易保護主義抬頭而導致濫用世貿規則等七大法律風險。
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局長周渝波日前在上海出席“國有企業法律建設論壇”透露,國資委調研顯示,金融危機下中國企業所面臨的七大特殊法律風險表明:這將是一場考驗企業生死存亡的大挑戰。
調研顯示,由于金融危機導致市場萎縮,企業資金鏈斷裂使得企業違約風險加大,而由于擔憂企業倒閉,很多歷史遺留債權債務提前引爆法律風險。
東方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強志雄透露,受金融危機影響,國內外客戶支付能力下降,貨款回收風險加大。“紛紛要求放賬或延長付款期,潛在違約率大大提高。”
此外,歐美針對中國的反傾銷、反補貼訴訟大大增加,“對我們法律風險防范無異于雪上加霜。”強志雄說。
面對百余名大型國企負責人,周渝波坦言,大型國企一定要加強法律風險管理,“這當中不僅僅是做好法律事務,還要營造企業內部法律文化,高度重視制度的執行力。”
周渝波還表示,防范上述法律風險,企業要大量培養企業內部法律人,“他們不僅僅是企業‘公共設施’的維修人員,更是企業日常的維護和保養人員,要盡量避免企業不出法律問題,這當中讓企業法律顧問對企業經營有知情權。”
為了化解金融危機下企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國資委正在大力從體制、機制上構筑防火墻,其中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成效顯著。周渝波透露,目前,136家央企已經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達96家,并預計到2011年所有央企全部建立總法律顧問。
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此前表示,國資委將啟動新三年法律行動計劃,試圖為央企法律風險防范再添火力。
周渝波透露,國資委已經提出三年時間內建立地方國資法律機構全覆蓋,其中省屬國企70%建立總法律顧問。“健全的法律風險防范是成熟企業的標志,也是企業軟實力的標志。”
冒險代價慘重
目前,國企監管者已經意識到企業最終風險就是法律風險,企業風險管控是企業經營的永恒主題。“法律風險防范對大企業尤其具有特殊意義。”一位國資官員表示。
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原總裁杰克·韋爾奇在回答別人問他最擔心什么時說:“其實并不是業務使我擔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從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給公司的聲譽帶來污點并使公司毀于一旦。”
“韋爾奇這句名言應該是目前中國企業防范法律風險的座右銘。”一位國資官員稱,“因為城堡最容易從內部攻破。”
大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好比足球比賽,高水平的世界足球隊沒有犀利的進攻但有銅墻鐵壁般的防守,意大利隊進攻不是很好看,但是它有銅墻鐵壁般防守,所以它能拿到冠軍,周渝波說。
錦江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總法律顧問王杰稱,企業可以冒技術、資金風險,唯獨不能冒法律風險,“否則將付出沉重代價”。
正在操作錦江國際集團收購美國頂級酒店公司的王杰表示,中國企業在經濟全球化中一定要注意法律規則不能美國化和民族化,“中國企業在走出去中要在法律源頭上就設計好,否則將付出慘重代價,尤其要在法律等中介機構花費上不惜血本。”目前,中國企業法律事務費用支出只占到企業總支出的0.02%,不到美國企業的四十分之一。
王杰透露,錦江國際集團正在收購美國的頂級酒店集團就花大價錢請麥肯錫和UBS擔任收購顧問,“要舍得花這個錢,不要小氣。”
針對中國企業近日在美國官司纏身的消息,國內法律界高度關注。上海市國資委法規處處長陳昶表示:“中國企業還不成熟,走出去面臨著道德和法律雙重風險。”
王杰也指出:“在金融危機這個特殊背景下,不排除一些媒體把負面案列擴大化,但是也警示企業要加強自身法律意識修養,采取正確的競爭手段參與市場競爭,尤其要遵守國際慣例和規范,不要為蠅頭小利和暫時利益所誘惑。”
“此外,還要從制度上加大企業監管,無論是政府還是董事會層面都要保證企業在境內外都不出現法律風險。”王杰說。
業界透露,此次危機不僅使得中國企業實業投資法律風險加大,也使得金融領域投資損失慘重。國航、東航、中國遠洋等大型央企百億元衍生產品交易損失使得國資監管者甚為憂慮。"目前大型國企內控制度缺失或者形同虛設增加了企業的法律風險,一定要外部監管與企業內控相結合。"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吳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