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噸大標”亦不可忽視
2009-8-13 0:45: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范文清
新的燃油稅政策實施后, “大噸小標”漸失意義, “小噸大標”開始拋頭露面。
為逃避交警罰款,載貨車主開始對 “小噸大標”產品有需求。某些載貨車生產廠家了解這一市場信息后,正在悄悄準備相應產品的研發與生產。那么,這一新的市場動向有沒有引起業內有關部門的注意?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專用車分會秘書長王煥民向記者透露,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已經注意到這一現象,正在積極研究治理“小噸大標”的具體方案。
“小噸大標”由來已久
在采訪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業內專家告訴記者, “小噸大標”現象由來已久。 “大噸小標”與 “小噸大標”就像一對孿生體。過去,一些車主為少繳養路費和過路過橋費,對載質量利用系數有要求的載貨車偷偷搞大噸小標。某些專用車沒有載質量利用系數要求,一些車主在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中,就把載質量數寫小,將整備質量數寫大,以 “小噸大標”的方式間接達到 “大噸小標”超載的目的。
記者在查閱相關資料時發現,在2004年10月1日,也就是GB1589-2004《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 (以下簡稱 《標準》)實施前, “小噸大標”車曾經在載貨車市場風行一時。當年4月初,公安部、交通部 (現交通運輸部)曾下發了《關于統一治理超限超載車輛認定標準,避免重復處罰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以下簡稱 《通知》)。其中規定,二軸車輛車身和貨物總重超過20噸,三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30噸,四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40噸,五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50噸,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車貨總重超過55噸等五種情形,應認定為超限超載車輛并予以糾正。
《通知》下發后,市場出現載貨車載貨量越大,運輸成本越低,車主越有利可圖的情形,大噸位車越來越受用戶歡迎。部分廠家看到這一市場需求后迅速反應,爭相生產 “小噸大標”車。2004年10月1日后,隨著《標準》的出臺,新的軸荷標準使當時的 “小噸大標”車變成了超載車,“小噸大標”這一名詞也就漸漸被人們淡忘。
“多年來, ‘小噸大標’只是隱藏在 ‘大噸小標’身后,存在于較小的范圍內,沒有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養路費取消后, ‘大噸小標’逐漸隱退, ‘小噸大標’車 ‘復出’!睒I內人士這樣對記者說。
仍將參照 《標準》審核
“小噸大標”重現 “江湖”,有沒有引起 《標準》修訂部門的注意?
“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已注意到‘小噸大標’車輛逐漸在市場中 ‘抬頭’的情況,正在研究解決方案,具體措施在考慮中,近期沒有出臺的跡象!蓖鯚駥τ浾哒f,由于相關部委沒有明確的治理方案,他不便表達自己的看法。
國家有關部門會不會按照整頓治理 “大噸小標”的方法來解決 “小噸大標”問題?王煥民的答案是肯定的。 “原先針對載貨車超載問題出臺的 《標準》仍然適用于治理‘小噸大標’。在產品申報公告的審核環節,國家有關部門依然會按照《標準》要求對產品的質量參數進行審核。現在相關部門研究的重點是如何貫徹落實 《標準》這一層面上,重點解決 《標準》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包括最近比較突出的 ‘小噸大標’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