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鏈金融——新經濟下的新金融(十二)
2009-7-9 5:13: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深圳發展銀行-中歐國際工商學院“供應鏈金融”課題組
供應鏈金融實際操作中最重要的6個變量分別是:準入體系、貸后操作、動產擔保物權的選擇、風險預警與應急、核心企業以及監管合作方。對這些變量的分析,揭示了供應鏈融資區別于傳統流動資金授信的一系列主要技術要素。
變量一:準入體系
核心企業對上下游的管理方式和力度差別很大。對上下游缺乏管理的行業并不適合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首先,核心企業沒有充分的動力與銀行合作。其次,銀行無法有效實施信用捆綁技術。因為如果核心企業與上下游是純粹的市場關系,核心企業很少會愿意為交易對手承擔更多的責任。因此,供應鏈融資的準入問題首先是供應鏈的準入問題,而供應鏈準入的必要條件至少包括:核心企業有明確的供應商、分銷商的準入和退出制度;供應鏈成員可以享受核心企業提供的排他性的特殊優惠政策;核心企業對供應鏈成員應設定面向共同價值的獎勵和懲罰措施。
一、債項評級的引入
債項評級就是評價特定債項內含的信用風險。與債項評級對應的是債務人評級,或稱為主體評級、客戶評級。債項評級和債務人評級統稱為信用評級。
債項的信用風險取決于其未來預期損失的大小,即發生損失的期望值,即該債項的違約概率(PD)與一旦發生違約后不能被收回的程度(LGD)的乘積。債項評級包括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進行債務人評級,第二階段根據債項結構的不同,對債務人評級進行調整,最終獲得債項評級。
供應鏈融資具有自償性特點,體現在某些產品中,如應收賬款轉讓,商業性結算成為還款的第一來源,而受信主體的主動還款反而成為第二還款來源。
供應鏈融資業務的準入評級中,必須突出債項結構指標的重要性,在債項結構彌補了主體資質不足的前提下,主體評價權重可適當調低。
二、評級指標的結構化設計
供應鏈金融業務的準入評級可以有兩種方式:
1.可以按照傳統債項評級的辦法,以主體評級為主體,考慮保證、債項用途等債項因素進行調增和調減;
2.可以將主體評價指標和債項結構評價指標分別賦予不同的權重,以簡單累加的方式得出最終的債項評級結果。根據不同銀行信貸價值觀的不同,可以增加有關主體的一票否決的調整項。
表1是深圳發展銀行自償性貿易融資評級——應收賬款融資的一張評級表舉例(見表1):
該評級表有以下一些特點:
1.由于應收賬款融資的典型自償性特點,主體信用風險對授信的安全性只起到第二保障作用,因此主體評價的權重被壓縮到15%,債項結構評價的權重占到85%。
2.即便在主體評價的15分中,其他項目,關系到主體完成交易的能力,也應賦予適當的權重。
3.交易對手資質是權重最大的項目,其中行業地位和行業特征的評價決定了商業付款的意愿,其他幾項財務指標則反映了商業付款的能力。
4.操作模式和條件把評估應收賬款作為授信還款保障,其在自償性導向的授信模式和條件設計方面,對還款的有利程度。
5.授信支持性資產的特征反映了應收賬款的一些特征。
三、區別供應鏈交易背景的差別準入
根據借款人在不同貿易環節中融資需求風險點的差異,供應鏈金融業務授信準入評級體系也應分別設置,即應該包括預付賬款類、存貨類和應收賬款類。
預付賬款類融資是指以賣方與買方簽訂真實貿易合同產生的預付賬款為基礎,為買方提供的,并以合同項下的商品及其產生的收入作為第一還款來源的融資。
存貨類融資是指受信人以其存貨為抵押或質押,并以該存貨及其產生的收入作為第一還款來源的融資。
應收賬款類融資是指以賣方與買方簽訂真實貿易合同產生的應收賬款為基礎,為賣方提供的,并以合同項下的應收賬款作為第一還款來源的融資。
對于涉及兩類 (例如既有應收賬款融資又有存貨融資)以上融資需求的客戶,應同時進行兩種或三種評級,最終根據孰低的原則確定評級結果和授信額度的最高限額。同時,針對交易要素不同的貿易背景,都應進行專門評級。
變量二:操作平臺
在商業銀行的業務組織架構中,前臺負責業務拓展的、直接面對客戶的部門和人員,為客戶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務。中臺通過分析宏觀市場環境和內部資源的情況,制定各項業務發展政策和策略,為前臺提供專業性的管理和指導,并進行風險控制。后臺主要職能是業務交易、核算的操作處理,以及共享服務。
圖1為供應鏈金融在分行層次的集中操作平臺 (后臺)的參考架構和職能
(見圖1):
一、后臺的物流管理職能
1.價格管理。
2.對上游廠商實施集中管理。
3.對倉庫實施集中管理。
4.信息管理。
5.紙質押品的集中管理。
二、后臺的資金流管理職能
1.實施應收融資的出賬管理。
2.做好應收融資的相關擔保安排。
3.應收賬戶的后續跟蹤及貸后管理。
4.與核心企業開展資金流信息的對碰。
5.對應收融資進行統計分析。
三、分行后臺與支行的操作銜接
操作集中并不意味著貸后管理的責任上收。支行作為信貸業務的直接發起人和主要責任人,不僅需要關注客戶信用風險的動態變化,也需要對集中操作中的風險預警作出響應。操作集中可能對支行貸后管理的便利性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銀行首先要在操作集中的前提下,明確區分分行與支行之間的信貸責任劃分。
同時,分行的集中操作應保證對支行實時的可視度。應提供便利的渠道在分支行間確認和查詢,以便支行運用貸后管理所獲取的客戶經營信息對操作信息進行對碰,并發現問題。
變量三:動產擔保物權
供應鏈融資作為面向中小企業的融資品類,對受信主體的資質要求門檻較低,而對物流、資金流等重要的直接或間接還款來源更為重視。因此,需要對供應鏈金融業務中授信的支持性資產,即廣義的動產擔保物權——慎重選擇。
一、應收賬款的選擇
為了保證授信的自償性,應收賬款融資中的應收賬款必須具備可實現性,應收賬款需要滿足以下特征:
1.可轉讓,即應收賬款必須是依照法律和當事人約定允許轉讓的。
2.特定化,即應收賬款的有關要素,包括金額、期限等。
3.時效性,即應收賬款債權必須尚未超過訴訟時效。
4.轉讓人的適格,即提供應收賬款的民事主體必須具備法律所承認的提供擔保的資格。
具體而言,可接受轉讓的應收賬款須具備以下條件:
1.商務合同已生效,且賣方已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
2.應收賬款未到期。
3.對應收賬款賬齡和付款期(指應收賬款轉讓之日起到應收賬款商務合同約定付款日),各家銀行應分別明確一個最高時限。
4.僅指對賣方根據商務合同的約定應向買方收取的凈額。
對于可能發生債務抵消的應收賬款、已經轉讓或設定擔保的應收賬款等,銀行原則上不應接受,以避免基礎貿易和法律糾紛導致受讓的應收賬款難以實現。此外,代銷或者其他方式約定銷售不成即可退貨而形成的應收賬款等,銀行應視具體情況,參考原則進行審慎選擇。
二、存貨的選擇
存貨融資中存貨選擇的主要考慮因素是違約后變現的便利性和變現的成本,因此抵質押的存貨應符合以下特征:
第一,貨權清晰。銀行在接受動產抵質押時,應對出質人或抵押人提供的動產進行權屬認定。
第二,價格穩定。價格波動劇烈的商品不宜作為抵質押物。
第三,流動性強。客戶違約情況下,銀行對抵質押物通過變賣、拍賣等方式處置。銀行應主要選擇基礎原材料、戰略物資、大宗物資、初級產品、重要中間產品類型的商品作為抵質押物。
第三,易于保存。容易揮發、爆炸等貨物特性,均構成抵質押物價值減損的額外風險,此類產品銀行應謹慎接受。同時,劇毒、有輻射的產品可能觸及公共安全的敏感神經,銀行也不應接受為抵質押物。此外,對于更新換代快速的電子類產品,時間折舊特征明顯,銀行應結合贖貨期限的控制,謹慎介入。
以上并非絕對的必要條件,企業經營活動的一些特征可以彌補抵質押物自身特性的一些不適合性。
三、預付款的選擇
預付款融資是面向未來即將獲得的存貨的融資,此類融資除了應考慮存貨類抵質押物選擇的原則外,一些特殊的變量也決定了業務的可行性。
第一,在途責任的清晰。貨物在途運輸的過程中存在一系列不確定性,包括搶盜風險等。因此,在途風險的承擔方應明確指定。對于風險承擔人以商業保險方式規避部分風險的情況,保險受益人應指定為銀行。
第二,上游的責任捆綁。供應鏈融資授信的過程中,將上游信用變量引入的方式包括:明確發貨的及時性責任、回購或調劑銷售責任、貨物跌價補償責任,甚至上游的連帶擔保責任。對于上游承擔不同程度的責任,銀行對抵質押物的準入標準可以重新考量。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