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業:涌現“集團軍”
2009-7-8 2:09: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記者 林振強
半年之間,國內運輸業的海洋里又多出來好幾艘 “航母”。先是福建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3月31日正式掛牌成立,接著河北省的冀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28日正式揭牌,6月28日河南省全新打造的交通“航母”——河南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也開始鳴笛遠航。
這幾家橫空出世的交通運輸集團,以 “航母”來形容絲毫不過分。論實力,參與整合重組的各方都是各省龍頭企業;談目標,每家都是沖著 “做大做強”去的。雖然運輸企業集團化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但在經濟形勢不佳、行業整合在即的關鍵時刻,多艘 “航母”紛紛下水遠航,還是在業內引起了一片波瀾。
集團化方向
“弱、小、散、亂”的標簽,已貼在國內交通運輸業身上太久了。“終究會改變的”,行業內外都充滿了樂觀,卻不知是在哪一天。因此,大型運輸集團的出現,被人們看作情況轉好的開始。
“此次組建道路運輸大型骨干企業集團,不僅可以解決我省道路運輸業 ‘弱、小、散、亂’的問題,而且對改善運輸企業組織結構、轉變增長方式、推動我省道路運輸業向現代服務業轉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談到冀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時,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副巡視員苗德才如是說。
以河北高客集團股份公司、滄州運輸集團公司為依托,聯合河北各地市10大骨干專業運輸公司,冀運集團的成立絕對是一個具有標志性的 “大動作”。這并不僅僅是一家運輸集團的從無到有,而是預示著河北在發展現代物流上的決心——冀運集團已將突出發展現代物流業作為今后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為此還將建設、通達全國的現代物流網絡,實現與港口、郵政、鐵路、航空等有效連接,實現貨暢其流的 “無縫銜接”。
“航母”之所以稱為 “航母”,并不僅僅是因為規模龐大,更在于戰略意義的重要。6月底成立的河南交通投資集團,將主要從事公路、水運、航空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輸服務業和交通物流業投融資、建設、運營和管理。總的來看,其履行的是政府對交通基礎設施和交通運輸產業等投資職責,但在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廳長董永安眼里,河南交通投資集團要發揮的作用還遠不止于此,“不但能及時籌措原有業務所需要的資金,而且還能在新一輪的交通事業發展中搶占先機,有利于河南省從公路交通大省向交通強省的跨越,有利于加快中原崛起。”
同樣,先期成立的福建交通集團、湘運集團、重慶交通運輸集團等,自誕生之日起就身兼了更多責任。
打通產業鏈
3月31日,由福建省交通運輸(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與福建省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福建省商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并重組的福建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將正式掛牌成立。細心的人會發現,合并的三方本分屬于 “交通”、 “商業”、“物資”三個不同的領域,為什么他們能走到一起呢?
“我們絕對不搞 ‘拉郎配’。” 福建省國資委有關負責人的話很直接。他說這次重組不是簡單的合并,也不是經濟不利情況下緊急 “抱團取暖”,而考慮更多的是如何有利于激發重組企業的潛能。強強聯合,目的就是要打通產業鏈。
據了解,福建省交通運輸 (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是省屬規模最大、實力最強的綜合性交通運輸企業,而物資集團是從事生產資料貿易和再生資源的骨干老企業,商業集團則是福建從事家電、糖酒批發、商品進出口的主要企業,惟一承擔省級儲備糖任務的老牌企業。三者強強聯合,用 “供應鏈”串聯起來,從而形成了從物資采購到倉儲、運輸、配送、銷售一條龍鏈條。對此,福建省交通運輸集團董事長劉小健表示,現代物流的發展要求企業不只是介入 “運輸”環節,也需要介入 “采購端”和 “銷售端”。兩家省屬老牌企業和相對較年輕的交通控股公司正好具有互補性。如此重組是 “最有效的銜接”,縮短了企業自我摸索的過程。
國有化合并
“這種大型的交通運輸集團很早就出現了,尤其是廣東等南方地區。總的來說,是適應了行業發展需要的。”交通部科學研究院現代物流研發中心主任賴平仲認為,在國有企業改革的大背景下,成立交通運輸集團是符合行業發展趨勢的。
但我們也應看到,在交通運輸集團化過程中,也有一些問題需要注意。據原交通部體改法規司行業體制改革處處長李樹棟介紹,國有企業改革進行后,國有交通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所采取的具體形式方面,多采用有限責任公司 (包括國有獨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包括上市公司)、股份合作公司等幾種形式。從企業的規模上看,特大型和大型企業改制成國有獨資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比重要比中型企業要高。
而我們現在看到的情況是,無論是福建交通集團,還是河南交通投資集團,其背后的國有資產背景不可忽視,兩家都是典型的省屬國企。河北的冀運集團雖是股份制,但作為兩大依托之一的河北高客集團股份公司,原本也是由河北省交通廳控股、省內11家大型運輸企業參股組建的。直到2005年,滄運集團才正式成為河北高客公司控股大股東,但其國有企業背景尚存。
國企走集團化之路,在整合過程中更加徹底,可以協調各方利益,但同時也有會相對謹慎。 “‘省里對重組方案尤為謹慎’。我省進行的這場國資重組,總的指導原則是 ‘產業相近、產品關聯、優勢互補’。這與國資委的要求也是一致的。”在談到福建交通集團的組建過程時,福建省國資委有關人士如是說。而記者從福建交通集團投資規劃處了解到的情況則是,直到目前相關政府批復還未通過, “畢竟涉及到國資重組,還是要穩妥些。”
此外,我國交通運輸業,中小型企業為行業的主要經營者,由于企業經營范圍和經營實力較窄和弱小,難以通過規模化和集團化經營化解經營困難。但目前的集團化整合只限于國企之間,那么是否也應采取鼓勵政策,鼓勵民營企業以聯盟和兼并等市場行為呢?賴平仲認為,也應該民營企業集團化發展。但目前來看,民營企業還很難和國有大型企業相比, “國有企業通過集團化發展,將民營企業吸納進來倒是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