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中小企業門檻如何定 各方觀點爭鳴
2009-6-5 13:4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如果說制定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政策是一把促進社會經濟進步的利器,那么準確劃分并定義中小企業就是給這一利器明確了落實的目標和范圍。但是政府采購不同于單純的工商業活動,各方當事人對于政府采購市場的中小企業應當如何劃分并進行保護仍有著相當大的分歧。
發改委:人數和營業額是關鍵
根據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統計局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可以發現,傳統工商業中對中小企業的劃分主要由企業所處的行業對應企業員工數量和營業額實現。
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小企業的劃分直接目的是衡量企業的整體競爭能力和企業實力,一般情況下,在行業一定的情況下,企業員工數量直接決定了企業的技術實力和生產規模,而企業的營業額則是對公司實力的最市場印證,因此通過這兩項數據劃分企業是否屬于中小企業仍然具有極強的指導意義。以零售業為例,中小型企業須員工數量少于500人,或銷售額15000 萬元以下。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 人及以上,銷售額1000 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財政部:按項目類型考量
對于按照企業整體人員和業績劃分企業規模的做法盡管具有非常強的代表性和適用性,但財政部方面表示,因為政府采購涉及各類不同采購內容,因此不能完全以企業所處的行業進行劃分,而是應當按照采購內容進行針對性的界定門檻。
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處薛冰說:“政府采購的項目分為貨物、服務、工程三大類,不同類別的采購內容對供應商提出的資質要求也各不相同,因此在制定相關政策的過程中將會充分考慮三類供應商的不同特點進行細致的規模劃分,比如服務類對員工數量的要求就會相對較低。”
確實,企業整體規模是在廣義市場的劃分標準,而政府采購市場由于情況特殊,對供應商還有其他資質門檻的限制,因而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門檻理應進行相對的調整。
聯信永益:門檻跟著項目變
扶持中小企業應當隨著采購類型進行對應的調整,但企業認為,政府采購應當根據產品的重要性不同有所調整,對中小企業的定義不應一刀切。
聯信永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助理總裁李黨生表示:“政府采購過程中什么樣的企業是中小企業不能根據企業自身情況來界定,而應當考慮項目自身的情況。比如,采購高度涉密的數據中心和采購打印機對供應商的要求明顯有所不同,企業規模對于數據中心建設可能影響不大,但對于供應打印機廠商而言,企業規模已經遠遠超出了政府采購供應商所應具備的企業規模。定義中小企業還應當充分考慮企業在政府采購市場內部的實際情況。比如,某些大型企業,可能在企業市場業績非常好,員工數量和營業額都非常大,但是服務政府用戶的人員并不多,在政府行業中也只是業績平平。這類企業也應當算作中小企業,因為他們不能自信地認為自己的產品和服務能夠充分滿足采購人的需求。”
航天遠景:資金和綜合實力決定規模
航天遠景科技有限公司總裁孫健則認為:資金和綜合實力是決定企業規模的關鍵。
孫健表示:“政府采購市場的中小企業面臨最大特點就是資金較少,綜合實力較弱,相對來說不具備完成大型項目的能力。但是中小企業的人員規模特點決定了企業經營靈活、適應變化能力強的特點。同時,中小企業盡管不具備超強的綜合實力,但是往往在某一項或幾項技術中具有非常強的技術實力。而這類技術領先的中小型IT企業完全可以通過市場的鍛煉和培養成長為業界一流的大型IT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