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高等級公路將實施“計重收費”
2009-5-24 23:1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我省將于今年6月份開始對高等級公路全面實施載貨汽車計重收費。這一收費方式旨在利用“經濟杠桿”遏制車輛超限運輸,構建公平合理收費模式,保護公路設施,減少安全事故,保證運輸市場的正常健康運行。
近日,記者圍繞實施計重收費進行了專題調研。
我省交通建設和公路運輸駛入快車道
在隴原大地45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公路交通橫貫東西、縱穿南北,在甘肅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改革開放30年來,特別是1998年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以來,甘肅交通部門順應時代發展潮流,順應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緊緊抓住歷史機遇,走“建運并舉、水陸并進、和諧發展”之路,先后實施了交通建設“會戰東部”、道路運輸“提速中部”的交通發展戰略和“抓兩頭、帶中間”的路網結構調整戰略,交通建設和公路運輸駛入了空前發展的快車道。
據統計,在此期間全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達到815億元。尤其是“十五”期間交通基礎設施累計完成投資437億元,占同期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12.9%,年均增長19.29%,比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長率高出4.69個百分點。交通建設投資規模連續五年突破100億元,到2008年達到141億元,今年將達到171億元。高速公路的發展取得了歷史性的突破。
從1998年至今,先后建成了白蘭、巉柳、柳樹、永山、古永等18條高速公路。建成和在建高速公路25條,總里程達到2380公里,其中,納入收費范圍的高速公路總里程達到1316公里。國道主干線丹東至拉薩公路甘肅段全部實現了高速化,連霍國道主干線甘肅段建成和在建的高速公路里程占到總規劃里程的95%。甘、青、寧三省區省會之間實現了高速公路連通,甘肅省河西地區從古浪到嘉峪關全線實現高速化,甘肅“坐中聯六”的區位優勢由此得到凸顯和提升。省會蘭州在實現6個出口公路全部高速化的同時,也實現與省內各市州的高等級公路連接。按照《甘肅省高速公路網規劃》目標,到2030年,全省還將投入巨資建成高速公路4750公里。
截至目前,全省公路通車里程達到105638公里,已經建成通車的高等級公路174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8條1316公里,一級公路1條81公里;二級汽車專用公路2條344公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的不斷加大,有效拉動了全省GDP的增長,也成為了甘肅經濟發展的主要推動力之一。
超載超重車輛成為公路第一殺手
公路建設帶來的經濟社會效益日益明顯,但同時超限超載對公路基礎設施的破壞也與日俱增。
車輛的違法超載超限運輸產生于20世紀50-60年代,泛濫于80年代中后期,已成為影響我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嚴重社會問題。
車輛的超載超限是指在國家規定的車輛軸載和車型核定標準的基礎上,裝載質量超過行駛證核定載質量的即視為超載超限。近年來,超載超重車輛情形的蔓延,已經成為損壞公路的第一殺手,其后果是嚴重破壞公路路面及橋梁設施,造成國家規費的大量流失,不斷引發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導致汽車工業的畸形發展。
超限超載運輸嚴重破壞公路及設施,增加公路維護費用,造成公路使用壽命縮短,影響和減損了投資效益。據有關資料顯示,車輛行駛公路造成的破壞,與車輛的軸載質量呈指數關系(該指數瀝青路面為4-4.5,水泥路面為16)。超限超載運輸因增加了軸載負荷,可能引起路面和橋涵的災難性的破壞。據測算,載重超過荷載100%的車輛對瀝青路面的損壞程度是正常裝載車輛的295倍,對水泥路面的損壞程度是正常裝載車輛的65500倍。
超載超限一方面造成已營運公路未到大中修期就要提前實施大中修,以及小修工作量的增加,大大增加公路的維護費用,公路陷入邊修邊壞、屢修屢壞的怪圈,大量公路建養資金付諸東流。據統計,我國高速公路里程目前只占公路總里程的1%-2%,但其負擔的運輸量卻占公路總運輸量的20%-25%。這也表明,大型載重車輛主要行駛于高速公路。大量超載超限車輛進入高(速)等級公路,造成公路損壞,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對公路造成的損壞不斷加劇。設計壽命十年到二十年的高速公路不到五年就要進行大修,個別路段甚至一年就出現嚴重車轍,極大縮短了公路的使用壽命。有數據顯示,每年因超載車輛對公路、橋梁帶來的損失,國家要額外支出300多億元。我省高速公路雖起步較晚,但發展較快,在產生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同時,車輛的超載超限對我省的高速公路也進行著掠奪性的破壞。例如,山臨高速公路通車一年以后就出現嚴重車轍,蘭海、白蘭高速公路通車兩年就出現車轍、坑槽。蘭海高速公路青土峴橋梁出現移位,經過有關部門的權威分析,以上破壞均由大量行駛超載超限車輛所引起。在河西的古永、永山、山臨、臨清等高速公路上,筆者看到,由超載超限車輛碾壓所形成的車轍十分嚴重,特別是部分上坡路段車轍達到7cm,給行車安全帶來了嚴重影響,同時給公路路面造成了嚴重損壞。
自2006年以來,為了修復超載超限車輛破壞的高速公路,省交通廳不斷增加高速公路養護資金的投入。3年來,已經累計投入2億多元用于高速公路的大修,提前投入了計劃10年左右才投入的高速公路的大修資金。
按照有關法規規定,在高速公路上是不能對車輛進行超載超限檢查的。為了多拉快跑,超載超限車輛往往多集中在夜間行駛,逃避設在高速公路外的超限超載檢查。在武威的青林超限檢測站古浪峽檢測點,記者就看到了這樣的場景。一輛核定5噸、自重8噸的貨車,拉運貨物后達到30噸,超載17噸。而檢測點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像這樣的超載車還算好的,有些核定30噸左右的竟然能夠裝載120噸以上!在古永高速公路K2540+500處,記者現場遇到一起由于超載所引發交通事故的大貨車。該車核定載重30噸,拉運鐵礦石,估計裝載重量達到120噸左右,準備從嘉峪關運到青海。由于嚴重超載,這輛車在行駛過程中后輪胎負荷過重,輪胎爆破著火,事故現場瀝青路面被大火燒毀,所幸消防人員及時撲滅大火,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車輛駕駛員告訴記者,他們也不愿意這么超載,“超載對高速公路不好,對車不好,駕駛人員也辛苦”,但不超載就沒錢可賺。他經常跑甘肅到青海,青海實施了計重收費,所以超載車輛很少,道路狀況也好。但進入甘肅,用他的話說,兩道深深的車轍成了甘肅高速公路的“特色”!
其實,像這樣因超載超限引發的事故很多,在一些事故多發路段這種現象更為突出。而在冬季,許多大型載重車輛在慢上坡碾壓形成車轍的同時,在坡頂澆水涼剎車后,積水結冰,經常導致其他車輛側滑造成事故。同樣的,許多大型超載車輛在經過較長慢下坡時由于長時間踩剎車,導致剎車失靈而發生各種事故。而失控車輛沖撞收費站收費設施,造成車毀人亡的也不乏其例。在甘肅省高等級公路運營管理中心的監控總中心,工作人員通過監控設施為記者調出了一些失控車輛沖毀收費票亭造成人員傷亡、設施損毀的事故監控錄像,情景讓人心有余悸。
記者從省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了解到,從2008年1月到今年4月份,全省高等級公路共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03起,造成385人死亡,616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038萬元。其中因超限運輸引發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02起,造成150人死亡,222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490余萬元,占事故起數總數的40%以上。
另一方面,如果在新路設計建設時,通過增加厚度或采用昂貴的新型材料的方式延長公路使用壽命,則又使公路造價大幅提高。運輸業戶因超限超載所獲得的經濟效益遠遠無法彌補國家對因超載超限運輸導致公路改造和養護費用上升所付出的代價。而且是一邊建,一邊修,一邊遭到嚴重破壞,形成惡性循環。這樣再好的設計、再好的質量,也無法解決超限超載運輸對公路的損壞。
除此之外,超限超載運輸還擾亂交通運輸市場秩序,嚴重危及交通安全,影響運力結構升級,影響公路交通環境。
傳統治超手段無法根除車輛違法運營
超載超限所帶來的損壞公路、引發交通事故、擾亂經濟秩序、污染公路環境、逃繳國家規費、損害自身利益等諸多危害已是不爭的事實。
近年來,各省、市都相繼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市交通運輸發展的實際,開展了大規模的聯合治理超載超限活動,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我省也于2004年在全省開展了聯合治超行動。通過4年的治理,對規范公路運輸行為、保護公路設施、維護道路運輸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有效的作用,全省道路好路率得到提高,因車輛超載超限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有所下降,這項工作已成為全省交通管理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
但從長遠來看,治超工作僅僅作為一種行政手段從根本上不能解決車輛的違法運營。由于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一些車主通過分載、合載、繞行、闖卡等手段逃避執法檢查,擅自進入收費公路,致使一些超大超重車輛仍在公路上行駛,因超限超重行駛的車輛對公路的危害還在繼續。所以,治超工作僅靠一個部門、一種手段來解決問題很難奏效。實踐表明,必須利用經濟杠桿的作用,不斷完善治超手段,從根本上規范道路運輸行為。因此,通過把經濟杠桿作用和治理超載超限辦法結合起來,才能使超載超限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和減少,從而達到治超的目的。
2005年,交通部印發了《關于收費公路試行計重收費指導意見的通知》(交公發[2005]492號),對實行計重收費作了具體要求。江蘇、河南在率先實行計重收費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全國大部分省市也相繼推行實施了計重收費。我省周邊的陜西、寧夏、青海等地也相繼實施了計重收費。
計重收費,就是改變按車型分類來收取車輛通行費的做法,而以實地測量車貨總重量為依據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新的收費辦法。實施計重收費后,車輛通行費的計量方式和計量單位都將發生變化。這種收費方式建立在公平、合理、科學的原則上,是通過經濟手段增加違法車輛超限超載的成本、減輕合法運輸業戶運輸壓力的有效途徑。
實施計重收費實現有序安全運輸
“計重收費”將利用經濟杠桿的作用實現公路的有序安全運輸。
實施計重收費能夠有效控制超載超限,從而達到對公路、橋梁的保護,發揮其最大的投資效益,保證國家的稅收。2003年3月,江蘇省率先實施計重收費。以104國道上的宜興寧杭公路大港收費站為例,根據2002年8月大港收費站的調查數據,實施計重收費前通過該站的貨車中,超限車輛占36.48%,絕對數每天約為2400輛,其中惡意超限運輸車輛———軸超限100%以上的車輛,每天170輛,占通過貨車總量的2.46%。實施計重收費后經過大港收費站的惡意超限車輛大幅下降。據統計,3至8月份,惡意超限車輛平均每月僅200輛左右。
由于公路交通運輸具有很強的社會公益性和市場規律性,為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和市場公平原則,政府在遵循價值規律和適應市場供需的前提下,有必要利用價格政策對違法超過公路承載能力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達到在維護合法裝載運輸利益的同時,防止超過公路承載能力運輸對公路貨運價格的不正當競爭,引導運輸市場朝著健康有序方向發展。
超限超載運輸的盛行,已在較長時間里扭曲了我國貨車結構調整的趨勢,“大噸小標”畸形車輛禁而不絕,客觀上制約了集裝箱運輸車輛和專運車輛的發展。運用經濟杠桿對國家鼓勵發展的推薦車型和多軸大型車輛給予適當的通行費優惠,用政策引導貨運車輛發展,優化貨運車輛結構,對我國汽車工業與現代物流業的發展會起到很大的作用。
超過公路承載能力運輸的特征是一方面對車輛進行非法改裝,另一方面是過度裝載,其車輛制動系統的配置與載體質量不相匹配,經常導致由于嚴重超載、剎車失靈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交通堵塞,造成惡劣影響和不穩定因素。實施計重收費后,這種狀況將得到根本改變,運輸安全性將得到很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