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規費征稽人員轉崗遵循“四不變”原則
2009-5-13 12:5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5月12日,從有關部門獲悉:為妥善安置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涉及河南省的交通規費征稽人員,實現平穩過渡、順利轉崗,切實保障改革順利實現,省政府批準同意了由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的有關交通規費征稽人員轉崗安置的意見。
據悉,安置工作堅持“四不變”原則:保持省、市、縣三級政府的事權不變,保持省、市、縣(市、區)原機構編制和人事隸屬關系不變,保持原有的經費供給渠道不變,保持人員的身份性質不變。轉崗安置工作將按機構編制和人員隸屬關系分別由所在省轄市、縣(市、區)政府總負責。
具體安置途徑有:一是鼓勵年滿50歲以上、工齡30年以上的干部職工自愿提前退休。二是交通運輸行業內部轉崗。各省轄市級征稽機構人員轉崗從事市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和相關業務;各縣(市、區)級征稽機構人員轉崗從事縣(市、區)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和相關業務;離退休人員由市、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安置。三是稅務部門接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待國家有關部委編制下達后實施),從現有在編征稽人員中按照有關規定擇優錄用或調任到稅務部門。四是地方政府統籌協調,多渠道安置征稽人員,各部門或地方招收人員時,優先從交通規費征稽人員中選用。
省政府要求,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征稽人員思想和隊伍穩定工作,確保人員安置期間機構組織不散、秩序不亂、資產不流失,繼續做好清欠退費、清產核資等工作;各級交通部門抓好過渡期間的轉崗培訓;各級財政部門做好過渡期的經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