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海事推行“4R”監管模式
2009-4-23 13:4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長江海事局在全線推行以風險(Risk)、規范(Rule)、資源(Resource)和反應(Response)為主要內容的“4R”安全監管新模式,全面提升廣大執法人員的科學監管水平,由事后處理變為事前控制,由經驗管理變為科學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保持轄區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近年來,長江干線水上交通運輸環境越來越復雜,水上安全與防污染管理任務也更加繁重。為此,長江海事局引入風險管理等先進安全管理理念,提出構建以風險管理為理論基礎的“4R”安全監管新模式。據長江海事局副局長劉亮介紹,風險是指由人、船、環境、管理等因素構成的水上交通系統中客觀存在的潛在危險性,以及由上述因素相互作用而產生的不利影響和可能危害后果;規范是指為控制、降低和處置風險而制定的水上交通安全與防污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內部管理制度等,以及根據政府和海事管理機構有關規定,依法建立的安全監管責任鏈和管理網;資源是指海事管理活動中可以利用和調配的人力、財力、物力、信息和文化等資源的總和,包括可用外部資源;反應是指海事管理機構針對風險特性及其發展變化的不同階段,依據內外管理規范,合理配置并利用資源,為有效控制、降低、處置風險而采取的監管措施和行動。
劉亮說,建立“4R”安全監管模式,就是通過風險排查和風險評價,根據風險特性和有關管理規范要求,打造責任鏈,編織管理網,合理配置和利用資源,并根據風險等級和不同的發展階段采取相應的反應行動,有效控制風險,防范事故發生,減少事故損失,最終實現安全與防污染管理目標。同時,通過對風險管理實施效果進行評估,找出風險發展變化的規律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改進反應行動措施,促進相關規范不斷完善,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從而實現風險的閉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