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多措并舉推動全民創業促就業
2009-3-16 23:3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榆林市緊密結合地方的優勢產業、特色經濟,大力推進全民創業、家庭創業、自主創業。確定鼓勵創業的產業指導目錄,重點指導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和返鄉農民工創業,鼓勵和支持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擴大創業領域,扶持創業者進入國家和地方優先和重點發展的科技型、資源綜合利用型、勞動密集型、農副產業加工型、貿易促就型、社區服務型、建筑勞務型和信息服務型等產業或行業。
大力培育創業主體
重點將扶持下崗失業人員創業,對2008年底以前辦理持《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經批準可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并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鼓勵高校畢業生和復轉軍人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和城鎮退役士兵凡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免交注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引導和激勵農民自主創業,大力開展“農民創家業、能人創企業”的創業活動,以推動新農村建設。積極培育發展勞務派遣公司、勞務經紀人等勞務中介組織。鼓勵和引導務工人員回鄉、進城投資創業。鼓勵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創業,打破“畫地為牢”的界限,放開放活科技人員,充分調動科技人員自主創業和服務全民創業的積極性,鼓勵他們以資金、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入股參與經營和收益分配。
著力引導創業方向
重點鼓勵發展現代農業,對新辦的畜牧小區和農業園區,其用地視作農業用地,形成規模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給予5—10萬元補助資金。鼓勵發展大工業配套加工企業,圍繞新上能源化工大項目,大力發展一批與之配套的加工企業。從立項、審批、用地等方面予以傾斜,對企業發展過程中涉及的市級收費項目給予減免。鼓勵發展科技型企業,落實對民營科技企業的扶持政策,對發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對地方經濟帶動能力強的高新技術項目,從科技三項費中給予5—20萬元資金支持。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對于新創辦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吸納就業達到50和100人的,分別按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和200萬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0%給予2年財政貼息。鼓勵發展物流、中介等現代服務業,運用政策扶持、財政貼息等措施,支持發展農產品批發市場、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等現代物流業。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旅游業。建立政府購買中介服務制度,扶持中介組織發展,新開辦的技術創新中介組織,由市、縣(區)財政予以補助。
不斷完善扶持政策
今年,我市將進一步加大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力度,完善創業資金支持體系,建立信用社區激勵機制,開展小額擔保貸款回收考核獎勵工作。全面落實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就業服務補貼等再就業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政策效應。擴大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的扶持范圍,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創業的作用。擴大免費創業培訓和就業技能培訓補貼范圍。加大創業培訓力度,對有創業意愿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人員積極開展創業培訓,幫助他們熟悉有關政策法規,掌握經營管理知識,提高創業能力、就業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激發創業熱情,逐步實現自主創業。完善社會保障政策,解除創業者后顧之憂。放寬市場準入,除法律法規規定的前置審批外,其他前置審批一律取消。初始型創業企業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最低為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和企業交費登記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擅自設定收費項目,嚴格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亂培訓行為。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推動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支持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引導和鼓勵民間資本加大對創業項目的投入。對于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有利于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項目,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提供融資支持。